发明名称 |
一种短信新信息的提示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短信新信息的提示方法,包括:(1)当手机接收到新短信后,提示有新短信;(2)用户选择要查看的短信,如果短信内容长度小于等于列表一行内显示内容的长度,则新短信图标消失。一种短信新信息的提示系统,包括长度判断模块和图标显示模块,其中,长度判断模块,用于在用户接收到新短信并选择要查看短信时,判断短信内容长度是否小于等于列表一行内显示内容的长度;图标显示模块,用于根据短信状态显示图标,即如果用户选择要查看新短信时,且短信内容长度小于等于界面一行内可以显示内容的长度,则更新新短信图标的值。本发明减少用户的操作步骤,使用起来更加友好。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6682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3.04 |
申请号 |
CN200710063945.8 |
申请日期 |
2007.02.14 |
申请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古月 |
分类号 |
H04W4/14(2009.01);H04W88/02(2009.01);H04M1/247(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W4/14(2009.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洪;霍育栋 |
主权项 |
1、一种短信新信息的提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当手机接收到新短信后,提示有新短信;B、用户选择要查看的短信,如果短信内容长度小于等于列表一行内显示内容的长度,则新短信图标消失。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法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