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网络游戏系统及该系统中的对战游戏的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网络游戏系统及该系统中的对战游戏的处理方法,可执行全国范围的网络游戏,对优胜者赋予奖励。与各店铺内游戏系统在线连接的服务器有:将从各店铺内游戏系统接收的对象数据与店铺ID和地区ID对应存储到数据库中的单元;根据从数据库中提取的各对象数据执行数据间对战游戏的单元;将与该竞赛中优胜的对象数据对应的店铺ID、地区ID、对象ID及玩家ID发布给各店铺服务器的单元。店铺服务器有将从服务器接收的发布数据内的店铺ID与自店铺ID对照,在一致时将玩家ID发送至游戏装置的单元,游戏装置有将从店铺服务器接收的发布数据内的玩家ID与玩家的外部存储介质中的玩家ID对照,在一致时判定该玩家是优胜者并将奖励数据写入外部存储介质的单元。
申请公布号 CN10138590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3.18
申请号 CN200810215181.4 申请日期 2008.09.10
申请人 世嘉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大江真德;星野正光;津田知介;今井邦彦;塚本洋介;朝仓英二郎
分类号 A63F13/12(2006.01)I;A63F13/00(2006.01)I;H04L29/06(2006.01)I;G06F19/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3F13/1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黄纶伟
主权项 1. 一种使用网络来进行对战游戏的网络游戏系统,该网络游戏系统具有:店铺内游戏系统,其从玩家所拥有的外部存储介质中至少读取玩家ID,或者以可以彼此通信的方式连接有游戏装置和店铺服务器,其中,该游戏装置具有将数据写入上述存储介质的卡处理部;以及中央服务器,其经由通信网络以可以通信的方式与针对多个店铺的每一个所设置的各店铺的上述店铺内游戏系统连接,该网络游戏系统的特征在于,上述中央服务器具有如下模块:将在上述游戏装置所执行的游戏中生成的各玩家的对象数据中满足规定条件的对象数据作为对战对象,从上述各店铺的店铺内游戏系统接收上述对战对象的对象数据和与该数据对应的上述玩家ID,并且与用于指定发送源店铺的店铺ID和用于指定该店铺所属地区的地区ID对应起来存储到数据库中的模块;按照上述每个店铺ID执行利用与从上述数据库中提取出的上述店铺ID对应的各对象数据的对战游戏来作为第1游戏,并决定上述各店铺的代表对象数据;按照上述每个地区ID执行利用上述各店铺的代表对象数据的对战游戏来作为第2游戏,并决定各地区的代表对象数据;以及执行利用上述各地区的代表对象数据的对战的全国决赛游戏来作为第3游戏,并将在上述第3游戏中成为第一位的上述地区的代表对象数据决定为上述优胜的对象数据的模块;以及将与在上述第3游戏中优胜的对象数据对应的店铺ID、地区ID、该对象数据的对象ID以及玩家ID作为发布数据来向上述各店铺的店铺服务器发布的模块,上述店铺服务器具有将从上述中央服务器接收到的上述发布数据内的地区ID与自己的店铺所属的地区ID进行对照,并在一致的情况下向上述游戏装置发送包含上述发布数据内的玩家ID在内的第1通知消息的模块,接收到上述第1通知消息的游戏装置具有将第1奖励数据写入上述外部存储介质中的模块。
地址 日本东京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