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附着有液晶闪烁屏的物件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附着有液晶闪烁屏的物件,包括有物件本体,其特征是在本体外露表面直接复合有液晶闪烁屏。通过简单的手段,改善物件主体不显目、不引人注目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复合的液晶闪烁屏,具有良好的装饰效果,而且在有光线的环境中,无需能耗即可闪动,使内置的图案一隐一显,耀眼夺目,引人入注意的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88619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1.27 |
申请号 | CN200920137392.0 | 申请日期 | 2009.04.02 |
申请人 | 张国雄;林楠;陈妃球 | 发明人 | 张国雄;林楠;陈妃球 |
分类号 | A44C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4C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福州智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捷华 |
主权项 | 1、一种附着有液晶闪烁屏的物件,包括有物件本体,其特征是在本体外露表面直接复合有液晶闪烁屏。 | ||
地址 | 518110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松元粮食集团工业园二厂区2栋A座中大大中电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