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利用钢渣生产胶凝材料的生产方法及胶凝材料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钢渣生产胶凝材料的生产方法及胶凝材料,按质量比计将20份‑70份的复合钢渣粉、25份‑40份的细集料和0.2份‑1.85份的激发剂进行混磨处理25min‑90min,再进行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胶凝材料,其中,所述胶凝材料的细度标准为比表面积为450m<sup>2</sup>/kg~600m<sup>2</sup>/kg,所述的复合钢渣粉按质量比包括10%~40%钢渣尾渣粉、10%~40%钢渣球磨水洗尾泥粉和20%~60%矿渣粉;所述激发剂按质量比包括0%~33%烧明矾石、0%~33%泡花碱、0%~33%硅酸盐水泥和0%~33%氢氧化钙。
申请公布号 CN10438692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05
申请号 CN201410584403.5 申请日期 2014.10.27
申请人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发明人 刘思;汪平刚;华洲连;李灿华;李亚光;焦立新;甘万贵;吴江红;万心平;凃晓芊
分类号 C04B7/147(2006.01)I;C04B28/08(2006.01)I 主分类号 C04B7/14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代理人 刘杰
主权项 一种利用钢渣生产胶凝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按质量比计将20份‑70份的复合钢渣粉、25份‑40份的细集料和0.2份‑1.85份的激发剂进行混磨处理25min‑90min,再进行混合、搅拌均匀,即得胶凝材料,其中,所述胶凝材料的细度标准为比表面积为450m<sup>2</sup>/kg~600 m<sup>2</sup>/kg,所述的复合钢渣粉按质量比包括10%~40%钢渣尾渣粉、10%~40%钢渣球磨水洗尾泥粉和20%~60%矿渣粉;所述激发剂按质量比为大于0%小于等于33%烧明矾石、大于0%小于等于33%泡花碱、大于0%小于等于33%硅酸盐水泥和大于0%小于等于33%氢氧化钙,且上述四种组分之和满足100%,所述细集料为粒径为0.1mm~3mm的天然砂或者钢渣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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