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吸入装置,该装置适于使药剂进入肺内并为使用者之吸力所致动,且与获得所要之气流通过该装置时,即发生音响指示之器具合并在一起者。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该装置系适用于进服一种分末药剂者。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当通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即以音响指示之器具乃为一口哨:一推进器状之装置,在其中,各叶片之设计于到达某一指定速度时,发出一噪音;或汽笛声者。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乃系使用一音响哨者。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该音响哨系一边音产生器,一圈音产生器或一孔意产生器者。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该哨子乃系一孔音产生器者。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3至第6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乃系使用一双孔哨者。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当通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配合以音响指示之该器具系与一空气旁通器联合使用者。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当经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适用以音响指示之器具系在通过该装置之气流有一个以上之流速时改变发出之声言者。1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9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当通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配合以音响指示之该器具系用以指示一最低及最高之合意气流或一最低及一合意之平均气流者。1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当通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配合以音响指示之该器具系用以产生自不发声至发声之改变;或其相反者。1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当通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配合以音响指示之该器具系于使用者经由该装置配气时,予以启动者,但使用者经由该装置呼气时则不能启动者。1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该吸入装置及当通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配合以音响指示之该器具系分开制造者,该两机件之制造方式乃为可将其装配于一起者。1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当通过该装置之所希望之气流获得时,配合以音响指示之该器具系位于药剂被散布在气流内之该点之上流者。1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之任何一项之一种装置;在其中,该吸入装置乃为在英国专利案第1,182,779内所请求给予专利之一种装置者。1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一种装置及实质上如附图内所说明者。17﹒散布一种药剂于气流中之一方法,该方法乃系使用上述请求专利部份内任何一项所请求之一种装置予以完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