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导体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23521 申请公布日期 1978.08.01
申请号 TW06720750 申请日期 1976.08.17
申请人 飞利浦电泡厂 发明人 JACQUES CLAUDE THILLAYS
分类号 G02B6/18 主分类号 G02B6/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光导体,其特征在其含有至少一以全反射导光之元件,此元件系由折射率n1之一材料构成,有一第一主面,与一折射率比n1小之n2之外在介质相邻界,此第一主面形状为球面之一部份,此部份位在该球上一大圆之一弧两边,其中有一光入射带位于弧之第一端附近,在第一第二端附近则有一光收集带,其中入射带与收集带之位置在使各该带与球小间距离至多等于该球之半径,并至少等于球半径与该指数n1及n2相当极限用正弦之乘积。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入射带系设于离球心一段距离,位在球之半径及该半径与第一主面极限角正弦乘积之11/10之间。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与2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之大圆弧实质上系一半个大圆。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与2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之大圆弧实质上系一大圆。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之第一主面系一对称半球带之一部份。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3与5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亦以位于第一主面对边之一第二主面为界限。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3,5与6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侧面系以二平坦基底为界。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3及7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实质上具一球面顶部之形状。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3,6与7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实质上具一有二底之对称截球形。1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3与6项之组合中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实质上具一半球形。1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与4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具有实质上一球之形状。1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6,7,9与10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第二主面实质上为平坦,且实质上与该第一主面顶点之切平面平行。1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6,7,9,10与11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第二主面有一空腔及一边缘。1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3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空腔系一球面部份,与第一主面共轴。1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4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第一与第二主面系同心的并位似的。1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3,14与15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空腔之大小与位置乃系使其围绕于球形部份内,其表面与构成第一主面之球面部份同心,其半径等于该第一主面之该球面半径与极限角部份正弦之乘积,此极限角系连接于该指数n1与n2者。1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4与15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构成第二主面之该球面半径大于第一主面球面半径値与连接该指数n1与n2之极限角正弦之乘积。1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9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截球之高度小于2Rsin。1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9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截球之高度大于2Rsin。2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0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系用一圆柱形之额外导体延伸,其外径实质上等于该导体元件之第一主面半径。2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与10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导体元件与外在介质间转移光线之方法中至少有一种系一有适当截段之光纤维,此截段达到大圆之该弧上两端之一端。2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21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该纤维有一截段之大小,小于第一主面半径及1与连接折射率n1及n2之极限角正弦间之差之乘积,及此截段实质上伸展至主直径末端与一点之间,此点距中心之距离等于该半径与该极限角正弦之乘积。2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22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为在导体与外在介质间之传递位置中至少有一处设有一空间供安置光学电子元件用。2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23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其主要系玻璃构成。2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23项中任一项之一光导体,其特征在其主要为塑胶材料构成。26﹒一光耦合器,至少有一光发射器,一光接受器及在发射器与接受器间传递光之一光导体,此光耦合器之特征在该导体系根据以上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25项中至少一项者。2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26项之一光耦合器,其特征在该导体元件之第一主面系半球形,自光发射器至导体及自导体至光接受器转移光之基线实质上系共平面的。2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27项之一光耦合器,其特征在该转移之位置之至少一处系直接在导体元件之第二主面上者。2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26至28项中任一项之一光耦合器,其特征在该导体单独一方面支持发射器,另一方面支持光接受器。3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26至28项中任一项之一光耦合器,其特征在该导体系支持在一支座上者。3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26至30项中任一项之一光耦合器,其特征在该导体系属一塑胶材料,且系模塑在至少发射器与光接受器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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