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乾燥米之制法,包括如下步骤:调整水洗后精米之含水量至少达23wt.%;将米浸泡糖溶液,使糖渗透入米中,且去除6至38%米中含水量;分离附着于米之糖溶液;并于不致使米淀粉发生预糊化之条件下乾燥之。2.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精米水洗前之含水量为13至16wt.%者。3.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精米经水洗后之含水量予以调整至28至35wt.%者。4.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糖溶液系含有选自包括山梨糖醇,甘露糖醇,蔗糖,葡萄糖及液态糖等之组群中之至少一种糖的水溶液者。5.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系将米浸泡在糖溶液中而令糖渗透至米中之含量为5-9wt.%者。6.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系将米浸泡在糖溶液中而去除米中之水分12-35wt.%者。7.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米系在15至60C温度下浸泡糖溶液l0至120 分钟者。8.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米系在10至75C,50至90%相对湿度下乾燥2至24小时者。9.如请求专利部分第1.项所述之制法,其中米系乾燥至含水量达10至15.5wt.%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