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边缘构件的人造草坪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包含一基面部,及由可挠性合成树脂制成,且在该基面部上面植立多数草叶状细片的块状体,在该块状体相互之间,以规定间隔设有平行的间隙而成之人造草坪,及一边缘构件其为至少具有上部壁及下部壁,该上部壁的内缘端被向下折弯而形成下垂系合部份,在该下垂系合部份之下端与底面之间,设有至少相当于该人造草坪基面部厚度之间隙,在该边缘构件的上部壁与下部壁之间且在该下垂系合部份部,设有一空腔,而至少有一排邻接于该人造草坪边缘的草叶状细片的块状体被压入于该空腔内者。附注:本案已向日本国申请专利,申请日期:1988年8月25日,案号:111348/88。
申请公布号 TW132010 申请公布日期 1990.04.01
申请号 TW078208266 申请日期 1989.08.24
申请人 三菱化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黑槷胜
分类号 A41G1/00 主分类号 A41G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白宫企业大楼一一一二室
主权项 1.一种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为,包含一基面部,及由可挠性合成树脂制成,且在该基面部上面植立多数草叶状细片的块状体(block),在该块状体相互之间,以规定间隔设有平行的间隙而成之人造草坪;其特征为,其边缘构件为至少具备有上部壁(npper wall)及下部壁(lower wa-ll),该上部壁的内缘端被向下折弯而形成下垂系合部份,该下垂系合部份下端与该下部壁之问,设有至少相当于该基面部之厚度之间隙,该边缘构件具有空腔(cavi-ty) 其为设在该上部壁与下部壁之间且在该下垂系合部份内侧,而至少有一排邻接于该人造草坪边缘之该块状体被挤入于该空腔内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中,该边缘构件之该上部壁与该下部壁间之高度为小于该人造草坪之高度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中,该高度为该人造草坪高度之1/2或2/3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中,在该边缘构件之上部壁上表面,装设有止滑元件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中,该止滑元件系在边缘构件之上部壁上表面上设有凹凸面而形成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中,在该下部壁之下表面上装设止滑元件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为进一步包含有保护薄板附加在该基面部之下面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中,该边缘构件系由可挠性塑胶树脂所制成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具有边缘构件之人造草坪,其中,该边缘构件系由铝制成者。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为本创作具有边缘构件人造草坪较佳具体例部份省略之部份斜视图,该图显示边缘构件及人造草坪为系合在一起;第2图为部份扩大图,显示边缘构件与人造草坪在其未接合时之状态;第3图为部份扩大图,显示边缘构件与人造草坪在其接合以后之状态;及第4图为部份扩大图,显示边缘构件其他具体例与人造草坪在其未接合时之状态。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