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ISDN发信能力之通信系统
摘要 一种通信系统操作与公用的或专用的交换网路相容,交换网路则使用Q.931规约供基本速率的ISDN通信号。在系统之控制单元和局终端之间之通信使用一种地方性的规约,此规约为Q.931规约之一种改良。此地方性的规约包含两段,第1段含有Q.931规约之指令码和第2段则由Q.931规约之选择性的电解变换为一种地方性的码组,此码组控制每一局终端之使用者介面电路。此地方性的规约使得控制单元和每一局终端之间之通话控制在一种送信通道基础上加以管理,而系统和网路之间之通话控制则在使用标准的Q.931规约之通话出现基础上加以管理。此地方性的规约由终端提供通信线路选择和特性激活指令给控制单元,使用简单的按钮命令。
申请公布号 TW186702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7.01
申请号 TW080107746 申请日期 1991.10.01
申请人 电话电报公司 发明人 大卫.鲁斯尼奇;艾伯特.托伊;艾伯特.贝克;伟恩.法莫;理查.韩德森;汤玛士.普威特;玛莉.瑞克
分类号 H04M1/00 主分类号 H04M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