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以可燃性废弃物为燃料之燃烧器的燃料投入及排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于一种以可燃性废弃物为燃料之燃烧器的燃料自动投入及排出装置,且,本发明之目的系提供一种当废弃轮胎投入燃烧装置内及排出时,可使燃烧室内的气流及气压的变化降至最低,并且,藉由自动投入及排出之时间差迅速处理之而使燃烧效率发挥极至者,燃料自动投入及排出装置构成如下:在本体(1)之上部后方形成有上部以第1门(21)开闭之燃料待机室(2),且在其下方之本体(1)上形成倾斜部且以第2门(22)开闭,另设有一个通气管路(16),其系连通风扇马达以对本体(1)之气路(11)供给空气,以及一个通气管(17),交叉设置于上述通气管路(16)与上述燃料待机室(2)间并具有ON,OFF三向阀门(18),又,在上述气路(11)的下方两侧连结有可朝燃烧管(13)供给预热空气之气筒(19),且,在燃烧室(12)的部及下部设有第1及第2支持台(3,4),该等第1及第2支持台(3,4)在轴设有回转支持台(5),并在其四角落具备有可供冷却及供给燃烧空气之导引手段,本体(1)下方中心处所设有具分离线之一对第3门(23)及上述第1、第2门(21,22)与第1及第2支持台(3,4)之回转支持台(5)系以油压马达(M)的驱动而能启闭或旋转。
申请公布号 TW192588 申请公布日期 1992.10.11
申请号 TW081104418 申请日期 1992.06.04
申请人 方庆亨 发明人 李大成;辛 根
分类号 F23G5/24 主分类号 F23G5/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之三;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以可燃性废弃物为燃料之燃烧器防燃料投入及排出装置,在形成有以风扇马达(F)供给空气之气路(1)的本体(1)内部具有燃烧室(12)与在前方上部能够形成火焰的燃烧管(13),并在内部之一轴线上付设有预热燃烧炉(14),其特征在于:在本体(1)之上形后方形成有上部以第1门(21)开闭之燃料待机室(2),且在其下方之本体(1)上形成倾斜部且以第2门(22)开闭,另设有一个通气管路(16),其系连通风扇马达以对本体(1)之气路(11)供给空气,以及一个通气管(17),交叉设置于上述通气管路(16)与上述燃料待机室(2)间并具有ON,OFF三向阀门(18),又,在上述气路(11)的下方两侧连结有可朝燃烧管(13)供给预热空气之气筒(19),且,在燃烧室(12)的中央部及下部设有第1及第2支持台(3,4),该等第1及第2支持台(3,4)在中央轴设有回转支持台(5),并在其四角落具备有可供冷却及供给燃烧空气之导引半段,本体(1)下方中心处所设有具分离线之一对第3门(23)上述第1.第2门(21,22)与第1及第2支持台(3,4)之回转支持台(5)系以油压马达(M)的驱动而能启闭或旋转。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以可燃性废弃物为燃料之燃烧器的燃料投入及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回转支持台(5)构造系设置成:在中央设有前端闭锁的主管(51),且在前端上部具有气孔(51c),并在其前后端上设有一对横管(52),且,在前述横管间乃以一定间隔纵设连通比前述主管径小之补助管(53),在上述主管(51)之同一轴线前后延长线上的横管上具有入水管(51a)及出水管(51b),且贯通本体(1)并设置成可以油压马达回转。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以可燃性废弃物为燃料之燃烧器的燃料投入及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第1支持台(3)之废品轮胎导引手段:系于回转支持台(5)之外周上部配列有自上部朝下部形成推拔状之空气供给管(31),该空气供给管(31)对称位于燃烧室(12)内部且与气筒(19)连结,同时在另一侧的对称位置上由四周纵设之主管(32A)与上下纵设之辅助管(32B)所形成之冷却水循环用管(32)乃上下设置成推拔状且入水管(32a)及出水管(32b)构成连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以可燃性废弃物为燃料之燃烧器的燃料投入及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第2支持台之废品轮胎导引半段:系于回转支持台(5)之外周上部设有连通全周围且上下配列呈推拔状之空气供给管(41),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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