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横放或直放两用之档案架结构追加一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可横放或直放两用之档案架结构追加一,系于档案架之斜边的上、下缘外部分别形成有凹槽,于凹槽上可供结合一挡板,于挡板的两侧分别形成有侧片,于侧片上相对于凹槽处形成有定位凸点与定位凸条,而于侧片内侧的间隔距离处以上、下位置分别形成有夹片与导入斜片,组合时可藉由夹片、导入斜片与侧片而夹住档案架,具有较为牢固的优点,且于档案架的斜边上、下缘外部分别形成有凹槽时,具有较易开模的优点。
申请公布号 TW357681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5.01
申请号 TW082217776A01 申请日期 1998.01.14
申请人 李炎哲 发明人 李炎哲
分类号 B42F7/10 主分类号 B42F7/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可横放或直放两用之档案架结构追加一,档案架系为一具有横、直、斜边三角状之框架,档案架一侧边形成凹孔,另侧边形成与凹孔对应的凸块;其特征在于:于档案架之斜边的上、下缘外部分别形成有凹槽,可分别供活动式之挡板所插固;该挡板,于其两侧分别具有一侧片,于各侧片的内侧上、下位置分别形成有定位凸条与定位凸点;于挡板的内部两侧分别以上、下排列形成有夹片与导入斜片;藉此,可使定位凸条与定位凸点分别嵌合于档案架的凹槽中,而夹片与导入斜片系可夹掣档案架的内侧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横放或直放两用之档案架结构追加一,其中于导入斜片的底面形成有导斜面。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外观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局部结合剖视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档案架可当作横放时之立体图。
地址 台北县新庄巿化成路五二四巷四十六弄四十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