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包含至少一组双层织布之抗穿透材料,其特征为双层中之第一层布含第一组线(3.5-20线/厘米,线密度至少210分特,并占至少65%之布重)及第二组线(0.5-16线/厘米,线密度至少50分特),第二组线和第一组线垂直,且第一组对第二组之线/厘米数比>1;第二层布含第一组线(0.5-16线/厘米,线密度至少50分特)及第二组线(3.5-20线/厘米,线密度至少210分特,占至少65%之布重),第二组线和第一组线垂直,第二组对第一组之线/厘米数比>1,且第一层之第一、二组线分别和第二层之第一、二组线平行取向。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中第一组线对第二组线的线密度比,以及第二层中第二组线对第一组线之线密度比均>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中第一组线对第二组线的线密度比,以及第二层中第二组线对第一组线之线密度比均>4.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中第一组线对第二组线的线密度比,以及第二层中第二组线对第一组线之线密度比均>5.9。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中第二组线及第二层中第一组线,至少有一线数为0.5至8线/厘米。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双层的线是粘合在一起,较佳为利用接着剂粘合。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之第一组线及第二层之第二组线乃高韧度线,选自芳族醯胺,聚乙烯及聚对伸苯基苯并双唑(PBO)。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之第二组线及第二层之第一组线乃选自聚酯,聚乙烯、聚丙烯及芳族醯胺纱。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或8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之第一组线及第二层之第二组线乃芳族醯胺线,而第一层第二组线及第二层第一组线乃聚酯线。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之第一组线及第二层之第二组线的线密度为210至6720,较佳为420至3360,尤佳为420至1680分特,最佳为840至1100分特。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之第二组线及第二层之第一组线的线密度为50至280分特,较佳为80至140分特。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第一层之第一组线及第二层之第一组线为经线,而第一层之第二组线及第二层之第二组线为纬线。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抗穿透材料,其中双层之外层中至少一者有保护层。14.一种由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13项中任一项之抗穿透材料所得之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