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发明有关于一种表面照明元件,其中数个发光元件对应于至少包含红、绿及蓝色的数种色彩,亦即可发出原色光之LED(发光二极体),其配置以形成一表面光源,以及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藉包含该表面照明元见可达到高明视度,即使于大显示区域上。该表面照明元件的特征在于至少包含:一表面光源,由发光元件所构成,其对应于至少包含三原色的光之数色彩;一反射板,其设立于该等发光元件之间;一基板,供该等发光元件及该反射板设立;及一扩散板,其位于该等发光元件及该反射板上方,并且,该等发光元件是配置以可改善该基板受该反射板之覆盖率,或者根据该扩散板与该基板之间的间距,可设定一辐照角度,于此辐照角度时对应于至少一色彩之该等发光元件的光量为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