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美容美发专用车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54541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11
申请号 TW097208255 申请日期 2008.05.13
申请人 曾素连 台北县三重市中正北路193巷11弄48号 发明人 曾素连
分类号 B62B3/02 (2006.01) 主分类号 B62B3/02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蔺超群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2段95号25楼
主权项 1.一种美容美发专用车,其系包括:至少一容置盒,该容置盒系设有槽沟;一架体,该架体系供活动结合至少一容置盒;以及一置物座,该置物座系设于架体上,而该置物座系设有一肋条及一容置部,该肋条系设于置物座上方,且该置物座之肋条系得与容置盒之槽沟相互结合;藉此,以供容置盒稳固活动结合于架体上方之置物座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架体系由二侧杆及设于二侧杆间之复数根横杆所组成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置物座系设有复数个槽孔,各槽孔系供插设物品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置物座底部系设有跨接部,以供跨设于架体上方之横杆上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架体之二侧杆系分别设有一侧板,而各侧板之内侧分别设有多数对相对应之导轨,以供活动结合容置盒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架体之一侧杆上系进一步设有一吊挂部,而该吊挂部上系设有钩体,以供吊挂物品,且该吊挂部之两侧系分别设有一扣合部,以供配置于侧杆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架体之一侧杆上系进一步设有一承载部,该承载部之一面系具有一凹槽,且该承载部之一端面系设有一与该凹槽连通之开口,以供放置物品,而该承载部之两侧系分别设有一卡扣部,以供配置于侧杆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架体之另一侧杆上系进一步设有一插设部,该插设部之端面上系开设有一以上之贯穿孔,以供插设物品,且该插设部之两侧系分别设有一扣合部,以供配置于架体之另一侧杆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架体之另一侧杆上系进一步设有一承座,该承座一面之适当处系分别设置有一上隔板及一下隔板,而该承座之端面具有一与上隔板连通之开口,并于该承座上具有一与下隔板连通之剖槽,而该承座之两侧系分别设有一卡扣部,以供配置于另一侧杆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架体之二侧杆底部系设有轮体,以供架体滑动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4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置物座之容置部内系设有至少一对应设置之卡槽,而该至少一对应设置之卡槽系对应设有一挡板,该挡板系供分隔容置部内之物品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美容美发专用车,其中该二侧板之多数对相对应之导轨内系分别设有至少一挡块,以供该容置盒配合至少一挡块形成滑动限位者。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外观图。第2图系为本创作之元件分解图。第3图系为本创作之容置盒与置物座活动结合之示意图。第4图系为本创作之部分元件结合剖示图。第5图系为本创作之使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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