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持与肩附武器之弹体及配合该弹体之弹匣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66753 申请公布日期 1985.05.01
申请号 TW074201548 申请日期 1982.09.01
申请人 军火公司;贾克.劳林;罗勃特.安特旺 发明人
分类号 F41A9/00 主分类号 F41A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 一供手持或肩附武器用之不可变 形的弹体包括一本体和一鼻端,其特征在于前述鼻端的纵向剖面当出外围视之时是由两条与弹体轴线对称的凹面线所定义,及被提供于组合内之装置以给予前述弹体一初始速度使其高于通用型式且相同口径弹体之初速,前述之装置是由在前述本体内之一空穴所建构而成,前述空穴开口于远离弹体鼻端之端部而且将至少有一部被装填已经被引入弹体弹匣壳内之填充火药。2. 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弹体,其特征在于对于前述每一条内凹线之切线和弹体轴线形成一夹角,此夹角在近弹体鼻端底部者大于前述鼻端之自由端,前述夹角値于底部位置最大等于90。3. 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之弹体,其特征在于前述之夹角在近弹体鼻端底部者是在45至90范围内,而近前述鼻端的自由端部之夹角则在0至15范围内。4. 依照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弹体,其特点在于弹体鼻端的表面具有实体上为内凹一负抛物体形状。5. 依照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弹体,其特征在于其内部空穴之容积是如此的使其质量实质上2.5至5倍小于具有相同口径之传统弹体者。6. 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弹体,其特征在于内部穴的体积具有之外形实质上平形于弹体鼻端之外形。7. 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6项中任一项之弹体,其特征在于提供一装置给予前述之弹体一初速高于具有同样口径之一传统型弹体者,此装置是如此地使前述之初速实质上高于2至3倍。8. 依照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6项中任一项之弹体,其特征在于位居超过鼻端部之弹体本体部份是圆柱形而且配备有Cannelures9. 一弹药壳包括一依照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6项中任一项之弹体和相关弹匣壳,其特征在于弹体空穴体积相对于装配弹体于前述弹壳内之前弹匣壳的总内体积的比値基本上是在0.5至2范围内。10.依照请求专利部份第9.项之弹壳,其特征在于前述弹壳包含充填火药之重量是至少等于弹体配入前述外壳内之前之弹匣壳总内容积内可容纳之火药重量,而且实质上可达到两倍値。11.一供手持及肩附武器用之一非可变形弹体,基本上如在此之前参考附图所描述者及加在附图内所阐述者。12.一弹壳包含前述之非可变形强弹体供手持及肩附武器使用,基本上如在此之前参考附图所描述者及如附图内所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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