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复录用录音机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96314 申请公布日期 1988.02.16
申请号 TW075210265 申请日期 1986.10.29
申请人 德利信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渡边孝
分类号 G11B7/86 主分类号 G11B7/8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白宫企业大楼一一一二室
主权项 1.一种复录用录音机,系具有可进行再生动作的第I磁带驱动机构,被保持在动作位置之状态时可使上述第1磁带驱动机构保持在再生模态的再生操作构件,可进行录音动作的第2磁带驱动机构,被保持在动作位置之状态时可使上述第2磁带驱动机构保持在录音模态的录音操作构件,在该录音操作构件被保持于动作位置之状态下使录音模态成为待命状态的暂停操作构件,以及用来使该暂停操作构件保持在动作位实的暂停用停止机构等之复录用录音机,其特征为,在上述再生操作构件设置接合部,同时设置暂停解除机构具有与该接合部对应之被接合部,以便仅于上述再生操作构件向动作位置移动时便上述暂停解除机构藉上述接合部与被接合部之接合而发生动作,在上述暂停操作构件保持在动作位置时,则解除上述暂停用停止机构所促成之保持状态而使暂停操作构件向非动作位置回复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复录用录音机,其中,该暂停解除机构乃由二构件所构成,其第1构件依照再生操作构件之移动方向往前运动或回复运动,第2构件以一定范围可往复移动之方式装设于第1构件,该第2构件经常出弹簧力量加势于一方向,以便于随着再生操作构件移往动作方向而发生第1构件之往前运动时,藉第二构件之移动力使暂停用停止机构施行暂停解除动作,当第I构件回复之时,使第2构件朝向抵抗弹簧力量的方向变位,使对暂停用停止机构的作用力消失者。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