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卡式录音机
摘要 卡式录音机在机板上有一对使卡匣的位置决定孔嵌合在其上的卡匣引导支柱,主基板上有可进退的磁头装配板,在磁头装配板上的磁带供给侧还有引导器,其末端处具有限制上下宽度方向的部分,以限制磁带沿宽度移动。特征是:至少使磁带供给侧的卡匣引导支柱形成末端细小的倾斜状,磁带引导器上方的宽度方向限制部分17a比下方的宽度方向限制部分17b长,17a面对卡匣引导支柱的小直径部位,而17b面对卡匣引导支柱的大直径部位。
申请公布号 CN2033150U 申请公布日期 1989.02.22
申请号 CN88205053.2 申请日期 1988.04.27
申请人 德利信电机股份有恨公司 发明人 吉村利夫
分类号 G11B15/00 主分类号 G11B15/00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代理人 余刚
主权项 一种卡式录音机,在主基板上固定有一对卡匣引导支柱可以让卡匣的位置决定孔嵌合在其上,主基板上设有磁头装配板,形成可自由进退的方式。另外,至少在上述磁头装配板的磁带供给侧,装配有磁带引导器,其末端处具有上下宽度方向限制部分,用此限制磁带在宽度方向的移动,其特征是:至少使磁带供给侧的卡匣引导支柱形成末端细小的倾斜形状,上述磁带引导器的上方宽度方向限制部分比下方宽度方向限制部分长,上方宽度方向限制部分面对卡匣引导支柱的小直径部位,而下方宽度方向限制部分面对卡匣引导支柱的大直径 部位。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