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人工股骨头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人工股骨头,它由以盔形球头、股骨颈和股骨领构成的股骨头体和由圆台柱及柄杆构成的股骨头柄所组成。在股骨头体的底部开设有轴向的圆台孔道和径向的定位槽。圆台柱及柄杆的轴线夹角为120~135°,柄杆下部为圆柱状,其上部呈渐宽形扁平状。圆台柱和柄杆上部扁平部位分别嵌入圆台孔道和定位槽中加以紧固。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合理,受力均匀分散,不易损坏、松动或下沉,加工和安装便利,使用寿命较长等特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2195306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5.04.26 |
申请号 | CN94216703.1 | 申请日期 | 1994.07.12 |
申请人 | 王尚福 | 发明人 | 王尚福 |
分类号 | A61F2/36 | 主分类号 | A61F2/36 |
代理机构 | 江西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柯 |
主权项 | 1、一种人工股骨头,包括股骨头体和股骨头柄,其特征在于股骨头体是由盔形球头(1),股骨颈(2)和锥形股骨领(3)联为一体所构成,从其底部沿轴心方向开有一园台孔道(4),并在其底部开口处设有径向定位槽(5),股骨头柄由上部的园台柱(6)和设于其下部与其轴心线呈夹角α为120~135°的柄杆(7)组成,园台柱(6)和柄杆(7)的上部分别嵌入园台孔道(4)和定位槽(5)之中。 | ||
地址 | 330029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3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