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文字形成装置
摘要 一种文字形成装置,为包含:文字资料记忆部,对于各个文字样式,记忆有由文字码等所构成的文字资料;部首样式资料记忆部,记忆有部首样式等;输入装置,用以输入文字码及文字尺寸;文字资料检索部,用以检索该当于输入文字码的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座标变换部,用以依输入之文字尺寸而施行座标变换;部首复原部,用以将部首资料予以复原;图形样式复原部,用以施行变更处理,将图形样式予以复原;展开部,用以将已复原之文字资料展开成点阵样式;及输出装置,用以将点阵样式予以输出。
申请公布号 TW350937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1.21
申请号 TW086105485 申请日期 1997.04.26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信贵丰
分类号 G06F17/20 主分类号 G06F17/2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文字形成装置,其特征为包含:文字资料记忆部,对于各个文字样式,记忆有如下的文字资料,包括:文字码、表示部首样式的部首样式码、用以修正表示笔划的轮廓形状的图形样式之图形样式资料变更资讯、表示部首样式之位置,尺寸的复原资讯;部首样式资料记忆部,记忆有部首样式、部首样式码、部首复原资讯、图形样式及图形样式码;输入装置,用以输入文字码及文字尺寸;文字资料检索部,由文字资料记忆部检索该当于输入文字码的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座标变换部,用以依输入之文字尺寸而施行放大或缩小等座标变换;部首复原部,在文字资料内包含有部首样式码之场合,用以将部首资料予以复原;图形样式复原部,在部首资料内包含有图形样式码之场合,用以施行变更处理,将图形样式予以复原;展开部,用以将已复原之文字资料展开成点阵样式;及输出装置,用以将展开的点阵样式予以输出。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文字形成装置,其中,在该图形样式复原部之图形样式变更处理中,系藉由置换、平行移动、轮廓上之描绘点的移动施行变形等之处理。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文字形成装置,其中,在该图形样式复原部中,包含:图形样式更换判定部,用以判定在文字资料中之图形样式资料变更资讯内是否存在有图形样式更换资讯;图形样式资料更换部,于存在有图形样式更换资讯之场合,参照作为图形样式更换资讯而包含于文字资料内的图形样式资料,将包含于部首资料内的图形样式资料予以更换;图形样式位置变更判定部,用以判定在文字资料中之图形样式资料变更资讯内是否存在有图形样式位置变更资讯;图形样式座标变换部,于存在有图形样式位置变更资讯之场合,将图形样式的轮廓上各点之座标値予以变换,而变更图形样式的位置;图形样式变形判定部,用以判定在文字资料中之图形样式资料变更资讯内是否存在有图形样式变形资讯;图形样式变形处理部,于存在有图形样式变形资讯之场合,依记忆在图形样式变形资讯中之变形后的座标値,施行部首资料内之图形样式的变形。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文字形成装置,其中,在该图形样式复原部中,更包含:部首样式码判定部,用以判定在文字资料中是否包含有部首样式码;部首样式检索部,用以在文字资料中包含有部首样式码之场合,由部首样式资料记忆部检索部首样式;前述图形样式复原部;及部首样式复原部,用以依据该文字资料记忆部内之复原资讯,使包含于文字资料内之部首样式复原。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文字形成装置,其中,在该图形样式复原部的图形样式变更处理中,在各部首样式复原之前,先依图形样式资料之更换处理、图形样式之位置变更处理、图形样式之变形处理的顺序,施行处理。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文字形成装置,其中,非为必要的处理被删除。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文字形成装置,其中,在文字资料中包含有复数之部首样式码之场合,于一个部首样式码复原后,施行其他部首样式码之复原处理。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文字形成装置,其中,在全部的部首样式均复原后,文字资料被展开成点阵样式。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显示依本发明的一实施形态之文字形成装置之概略构成的方块图。第二图为显示上述文字形成装置之部首复原部之构成的说明图。第三图为显示记忆于上述文字形成装置之文字资料记忆部的文字资料之说明图。第四图为显示上述文字形成装置之文字形成处理的流程图。第五图为显示记忆于上述文字形成装置之文字资料记忆部的文字资料之图像例的说明图。第六图为显示记忆于上述文字形成装置之部首样式资料记忆部的部首样式之图像例的说明图。第七图为显示于上述文字形成装置中,对于文字资料「东」之部首样式「木」施以图形样式之位置变更及变形处理时的各图像例的说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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