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治疗多重创伤事件之药学组成物,其中含有治疗有效剂量的抗-选择素抗体,并组合药学上可接受之载剂。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该抗-选择素抗体是抗-L-选择素抗体。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该抗-选择素抗体是抗-E-选择素抗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该抗-选择素抗体是抗-P-选择素抗体。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含有每公斤体重1.0-10毫克的抗-选择素抗体。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于多重创伤事件后0.5-8小时投药。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于多重创伤事件后0.5-4小时投药。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药学组成物,其在6及72小时间隔间投药。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药学组成物,其在6及36小时间隔间投药。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于多重创伤事件后高达10天时投药,且投药之剂量及时间由先前剂量投药后6-24小时间隔下病人血清或血浆中抗-选择素抗体之浓度来决定,其中当,(a)该抗-选择素抗体浓度低于病患血清或血浆每毫升10微克时,投予至少如前一剂高之剂量,可高至最大10毫克/公斤剂量,或是当,(b)该抗-选择素抗体浓度介于病人血清或血浆每毫升10微克及50微克之间时,投予先前剂量一半之剂量,或是当,(c)该抗-选择素抗体的浓度大于病人血清或血浆每毫升50微克时,则不投予抗-选择素抗体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并依据(a)及(b)步骤进一步追病人的血清或血浆。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的抗-选择素抗体为人化的抗体。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的人化抗体是抗-L-选择素抗体HuDreg 55或HuDreg 200。13.一种可减少多重创伤后器官衰竭发生率可能性之药学组成物,其中包括治疗有效剂量之至少一种抗选择素抗体,并组合药学上可接受之载剂。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的抗-选择素抗体是人化的。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该抗-选择素抗体是抗-L-选择素抗体。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该抗-选择素抗体是抗-P-选择素抗体。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该抗-选择素抗体是抗-L-选择素抗体。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的抗-L-选择素抗体是Dreg 55或HuDreg 55。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药学组成物,其中该器官衰竭是多数器官衰竭。图式简单说明:图1示出在观察时间实验动物肺之湿重。图2示出各种实验动物关于时间之心血管变数CO(心输出量)。图3示出实验动物关于时间之心血管变数MAP(平均动脉血压)。图4示出实验动物关于时间之BE値(动脉超出基准値)。图5示出各种实验动物关于时间之白血球细胞数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