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频率稳定之光信号源,包括:一雷射用以产生波长为之光载波;与该雷射作业相关之装置用以调整波长;藉一定期参考信号调变该光载波之装置;一光纤自调变装置接收经调变之光载波;一谐振器置于光纤内用以在经调变之光载波与其在谐振器谐振频率上之旁波带间产生相位或波幅改变;侦测该相位及波幅改变之侦测装置;响应该侦测装置而控制雷射波长调整装置之装置。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信号源,其中之谐振器包括一单一谐振频率之波纹光栅。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信号源,其中之控制装置将调整装置加以锁定而维持在与光栅谐振频率相一致之波长上。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信号源,其中之侦测装置包括:一外差侦测器,在其中代表经过调变光载波之信号与一本地振荡频率相混合而产生一显示相位改变之信号。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信号源,其中之定期参考信号被用做本地振荡频率。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信号源,其中之本地振荡頫率为该定期参考信号之锁相倍频。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信号源,其中之侦测装置藉着辨认在谐振频率上所产生之特殊代表信号而侦测有无改变。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信号源,其中之控制装置对调整装置加以锁定而将维持在旁波带频率与谐振器谐振频率相一致时之波长上。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信号源,包括:多个本地振荡器以提供不同频率;及将选定之本地振荡器耦合至侦测装置之装置;其中对本地振荡器之选择决定经调变光载波之那一个旁波带被用来保持波长。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信号源,更包括:分割装置,将光载波分成第一部分用输至调变装置及第二部分用做稳定之光信号。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信号源,其中之第二部分包括光载波功率之绝部分。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信号源,其中之谐振器包括一只有单一谐振频率之波纹光栅。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信号源,其中之控制装置将调整装置加以锁定而将维持在与光栅谐振频率相一致之波长上。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信号源,其中之控制装置将调整装置加以锁定而将维持在旁波带频率与谐振器谐振亲率相一致时之波长上。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信号源,其中之调难装置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