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特殊构形肘支持部之椅子
摘要 座椅(A)有用来独特地做为手肘支持部之扶手(21)。扶手(21)适合一只手肘之大小。每一支持部(21)可垂直和水平地调整。水平调整系利用一系列之圆盘(5、8)可回转地以轴(a、b、c)与支持部(21)相连而达成。
申请公布号 TW209983 申请公布日期 1993.07.21
申请号 TW079201549 申请日期 1988.11.24
申请人 格瑞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弗瑞德里奇W.格瑞尔;杰克.利特卡
分类号 A47C1/03 主分类号 A47C1/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特殊构形肘支持部之椅子,该椅子具有一座部,靠背及一扶手总成,其中该扶手总成包括一实质管状之支柱(22),一扶手(21)枢接地安装于该支柱22及一肘支持表面(14)安装于该扶手(21);该扶手总成进一步具有一扶手支持管件(1)系套接于该支持住(22)并具有用以垂直调整之伸缩连接物(24);该扶手总成进一步具有至少一垂直转动轴(23或a)俾供该扶手(21))转动移动之用,该转动轴设于该肘支持表面之中心外侧,使得当该扶手21转动时,该肘支持表面可水平横向移动;及该肘支持表面(14)包括一用以独特保留每一使用者之肘于该肘支持表面上之装置,使得该肘支持表面(14))可垂直与水平调整以适合使用该椅子之各别使用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特殊构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该肘支持表面(14)实质为一直径在10-18毫米间之圆垫(21),此圆垫在其中心包括含保留手肘之装置之凹处。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特殊构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该肘支持表面(14)系为一在其一边呈横向开口状之凹槽,此凹槽界定用以保留一手肘之装置。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有特殊构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该扶手总成包括供该扶手转动用之两垂直轴a,b;其中至少一垂直轴偏离肘支持表面(14)中心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具有特殊构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该扶手总成包括供该扶手转动用之三垂直轴a,b,c;其中至少一垂直轴偏离于肘支持表面(14)中心。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具有特殊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该三垂直轴(a、b、c)中之第一轴(a)系由一枢轴(3)所形成且与扶手支持管件(1)枢接;一第一架设板(5)系转动地与该枢轴(3)相连:该三垂直轴(a、b、c)中之第二轴(b)系由安装在该第一架设板(5)的枢轴(7)所形成;一第二架设板(8)系转动地安装于该枢轴(7);该三垂直轴(a、b、c)中之第三轴(c)系由可转动地安装于该第二加设板(8)之一第二枢轴(10)所形成;以及该扶手(21)可转动地安装于该第二枢轴(10)上。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具有特殊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该第一及第二架设板(5.8)之间设有一轴承(6)。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具有特殊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该第二架设板(8)及该扶手(21)之间设有一轴承(9)。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具有特殊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第一轴(a)与第二铀(b)之间,以及第二轴(b)与第三轴(C)之间的间距在30至60毫米之间。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有特殊构形肘支持部之椅子,其中第一轴(a)与第二轴(b)之间,以及第二轴(b)与第三轴(c)之间的间距实质上是等长的。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说明一转椅及本创作之扶手;第1a图说明肘支部之一顶视图;第2图说明肘支部之一侧视图;第3图说明肘支部之一前视图;第4图说明肘支部之一顶视图;第5图说明肘支部之一示意图;第6图说明肘支部之另一示意图。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