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池式灯具,特别是脚踏车用之灯具
摘要 为能自一电池式灯具中射出最大量之光线,本创作之灯罩具有一抛物面,灯泡设置在其内之装配座上,可自下方经由灯罩之外壁穿入其内。灯罩可依据光线投射之量而单独设定尺寸,其后方不需要有任何装配用空间。此外,灯罩上设有侧边开孔及侧向灯罩,系设置在灯罩之后方,可在不需要占用灯罩后方空间之情形下提供侧向光线。因此即使是在光线投射面积相当大的情形下,灯罩及灯泡亦可制成相当薄之形态。
申请公布号 TW210091 申请公布日期 1993.07.21
申请号 TW082201601 申请日期 1993.02.11
申请人 巴斯塔.拉瑟法普利克公司 发明人 保罗.顿吉.裴德森
分类号 B62J6/00 主分类号 B62J6/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宏山 台北巿中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一○三号十楼;林志诚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一○三号十楼
主权项 1﹒一种电池式灯具,特别是脚踏车用之灯具,包含有一个内设有一个或多个电池之灯具外壳、一灯泡、一灯罩、一灯具玻璃及一开关,其特征在于该灯罩具有一抛物面,设置于灯具外壳内,位于灯具玻璃与后壁之间,该灯泡设置于一装配座内,其系贯穿过该灯罩而自侧边伸入抛物面内。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池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装配座系自位于外壳内之电池的一端延伸进入抛物面内。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池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灯罩在相对于灯泡每一侧之侧边上均设有侧边开孔。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电池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灯罩在光线穿过其侧边闸孔之方向上各设有一侧向灯罩,以供将光线侧向向外传送。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4项中任一顶之电池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灯罩在顶端上设有一凹口,可供光线由之穿透一个位于外壳顶端上的灯具玻璃。图示简单说明:图1是此灯具之前视图。图2是此灯具自后方观察之图形。图3是此灯具外壳在组装过程中之情形图4是此灯具电气零件部份在组装过程、中之情形0图5是最后组合前,此灯具所有零件之情形。
地址 丹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