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除草性协乘组合物及控制杂草的方法
摘要 一种除草性协乘性组成物,其除了用惰性的配方辅助剂外包含式I化合物
申请公布号 TW349841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1.11
申请号 TW085112187 申请日期 1996.10.05
申请人 诺华公司 发明人 曼富列、胡德兹
分类号 A01N43/66 主分类号 A01N43/6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除草性协乘性组成物,其除了习用惰性的配方辅助剂外包含式I化合物及协乘活性量之一活性成分选自式II化合物其中若X为-CH2-,E为CH,Y为OCH3及m为数目1则A为 基,或若m为数目O,E为CH及Y为OCH3则A为基,或若m为数目O,E为氮及Y为OCH3则A为 基,及式III化合物其中若R2为CH3及R3为基则B为 基;或若R2为氢及R3为基则B为C2H5;或若R2为-(CH2)2 OCH2 CH2 CH3及R3为基则B为ClCH2-;及其中若R4为-O(CH2)3-CH3则Z为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性组成物,其系包含式I化合物及协乘活性量的活性成分2-氯-2',6'-二乙基-N-(2-丙氧基乙基)乙醯苯胺及乙基5-(4,6-二甲氧基嘧啶-2-基胺基甲醯基胺磺醯基)-1-甲基唑-4-羧酸酯。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性组成物,其中除了式I化合物及式III化合物亦包含一活性成分量之4,6-二氯-2-苯基嘧啶,其系中和式III化合物针对有用植物的除草活性。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除草性组成物,其系包含式I组成相对于式II至V组成的重量比率为由1:1000至100:1。5.一种控制有用植物作物的不须要植物的方法,其系包含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组成物的除草活性量用于植物作物或其环境。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之植物作物系为水稻。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之有用植物作物经组成物处理,其施用比率为每公顷的相对应总量之活性成分为由0.005至6公斤。
地址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