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于处理中用于载运元件之皮带装置
摘要 一皮带装置10系被提供,用于在处理期间夹持铅框架的细长条38。其包括一皮带12与接附的夹具14。该等夹具14仅有在一末端处被接附至该皮带12。它们不受限制的末端,即该夹持末端36,被保持离开该皮带12的一第一侧面。该皮带12在其下边缘具有凹孔16,用以允许该夹具14的夹持末端36被推动穿过至第二侧面。同时,一细长条38被插置该夹持末端36与该第二侧面之间。当该夹持末端36被释放时,它们系弹回而将该细长条38夹持抵靠着该第二侧面。
申请公布号 TW536511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6.11
申请号 TW090125190 申请日期 2001.10.12
申请人 晏达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清明
分类号 B65G47/02 主分类号 B65G47/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皮带装置,其在处理元件期间载运前述之元件,该皮带装置包含有:皮带机构;以及夹持机构,其系用于夹持前述元件抵靠前述之皮带机构;其中前述之皮带机构在其中具有复数个第一孔;以及前述之夹持机构具有被接附至前述皮带机构的附着部分,具有与前述皮带机构至少部分的一第一侧面相隔的夹持部分,并且被安装成使得该夹持部分能从该第一侧面处被推动,通过前述之第一孔并且抵抗在前述之夹持机构中的弹性,到达前述皮带机构之前述至少部分的一第二侧面,而将该等元件夹持抵靠于前述之第二侧面。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该等第一孔的至少其中一些系形成前述皮带机构之一边缘中的凹槽。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该等第一孔的至少其中一些在所有侧面上具有前述之皮带机构的部分,在该皮带机构一边缘的侧面上具有至少一狭缝。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该等第一孔之至少其中一些的边缘系被前述之皮带机构环绕。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皮带机构在该元件将被夹持抵住他的高度处系大致为平坦的。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的皮带机构系大致为平坦的,前述皮带机构的至少部分的前述之笔一侧面系为该皮带机构的一第一侧面,且该皮带机构的前述至少部分的前述第二侧面系该皮带机构的第二侧面。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皮带机构系一皮带。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皮带系循环的。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系可从前述之皮带机构中移除。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系可再次接附至前述的皮带机构。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附着部分系位于前述之夹持机构的一第一末端处。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部分系被提供在前述夹持机构的一第二末端处而远离前述之第一末端。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附着部分系经由前述之皮带机构中的第二孔穿过前述之第一侧面而到达前述之第二侧面。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附着部分系通过在前述皮带机构中的第三孔回到该第一侧面。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附着部分系邻接抵住前述之第二侧面。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更包含有连接部分,其将前述之夹持部分连结到前述之附着部分。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的附着部分系从前述皮带机构的至少部分之前述第一侧面延伸离开,且前述的连接部分系包括被对角地引导回朝向前述皮带机构的脚部分。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更包括邻接前述之第一侧面的邻接机构。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穿过前述之第二孔之前述附着部分的部分系介于前述之邻接机构与前述之夹持部分之间。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穿过前述之第二孔之前述附着部分的部分系位于与前述之夹持部分不同的邻接机构的另外一侧面上。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系一种弹性材料。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系包括弹簧部分。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邻接机构包含有前述之弹簧部分。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弹簧部分包含线圈弹簧部分。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弹簧部分包含片弹簧部分。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包含金属线弹簧。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持机构包含复数个夹具。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具的至少其中一些的每一个具有复数个分开的夹持部分。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中,前述之夹具的至少其中一些的每一个具有两个夹持部分。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系以前述之元件为细长条状元件为基础地被配置。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皮带装置,其系以前述之细长条状元件为铅框架细长条的基础上被配置。32.一种用于皮带装置之夹持机构,其包含有附着部分与夹持部分,并且系被配置成接附至皮带机构,用以提供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33.一种皮带机构,其具有在其一边缘处之凹槽形式的第一孔与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夹持机构一起使用的第二孔,来将前述之夹持机构接附至前述之皮带机构,用以提供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皮带装置。34.一种用于处理元件的装置,其包括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皮带装置、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的夹持机构以及/或根据专利申请范围第33项所述的皮带机构。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之装置,其更包括用于推动前述之夹持部分通过第一孔之装载机构,其中该推动系将前述之元件安装置前述之反带装置的部份过程。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装置,其更包括用于将夹持着前述元件的夹持机构更进一步地推动而穿过前述第一孔的机构,用以从前述之皮带装置卸载下前述之元件。37.一种将夹持机构接附至皮带机构上之方法,用以提供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包括下列步骤:将前述之夹持机构的附着机构插入前述之皮带机构的第二孔之中,且前述夹持机构的前述夹持部分系在前述第二孔之高度上方;绕着前述的第二孔枢转前述之夹持机构,用以将前述之夹持部分带到前述之第二孔的高度下方;以及释放前述之夹持机构;其中在前述的释放步骤之后,前述之夹持机构可立即被使用;以及前述之接附方法并不包括前述之夹持部分通过在前述之皮带机构中的孔。38.一种处理元件的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骤:将前述之元件安装于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带装置;使该元件接受至少一种处理过程;以及从前述之皮带装置上卸载下处理过的元件。39.一种处理的元件,前述的元件系已经以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之方法处理过。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根据本发明第一个实施例的皮带装置之一个部分的第一前侧立体图;图2系图1之部分的第二前侧立体图;图3系图1之部分的后侧立体图;图4系图1之部分的前侧平视图;图5系图1之部分的侧视图;图6系图1之部分的底部平视图;图7系图1之部分的顶部立体图;图8与图5为相同的视图,其一夹持末端被推穿过该皮带机构;图9与图8为相同的视图,其一夹持末端被释放以夹持一元件抵住该皮带机构;图10系根据本发明第二个实施例皮带装置之一部分的前例平视图;图11系图10之部分的侧视图;图12系图10之部分的前侧平视图,该夹持机构系被移除;图13系根据本发明第三个实施例皮带装置之一部分的前侧平视图;图14系图13之部分的侧视图;图15系图13之部分的前侧平视图,该夹持机构系被移除;图16系使用本发明之皮带装置的第一处理装置的示意图;以及图17系使用本发明之皮带装置的第一处理装置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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