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组装结构,可藉由一显示器之固定孔,将该显示器固定在其中,该组装结构至少包含:第一壳体;第二壳体,具有至少一固定柱;以及至少一组装柱,一端连接于该第一壳体,另一端具有一径向凸缘,中心具有一轴向开孔,其中该固定柱适用于插入该轴向开孔,撑开该组装柱,使该径向凸缘扣住该显示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固定柱系一锥型柱。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组装柱系一圆柱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组装柱由该轴向开孔向外辐出至少一道沟槽,使该组装柱容易被撑开。5.一种组装结构,可藉由一显示器之固定孔,将该显示器固定在其中,该组装结构至少包含:第一壳体,具有至少一固定柱;以及第二壳体,具有至少一组装柱,该组装柱一端连接于该第二壳体,中心具有一轴向开孔,且该轴向开孔向外辐出至少一道沟槽,且该轴向开孔内具有一增加磨擦力之结构,其中该第一壳体和该第二壳体组装时,将该组装柱穿过该显示器之固定孔,该固定柱插入该轴向开孔,该增加磨擦力之结构扣住该固定柱。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固定柱系一锥型柱。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组装柱系一圆柱体。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组装结构,其中该第一壳体和该第二壳体更包括至少一凸块位于靠近该显示器的一侧。9.一种显示器组装结构,至少包含:第一壳体;第二壳体,具有至少一固定柱;一显示器,具有复数个固定孔,且置于该第一壳体与该第二壳体之间;以及至少一组装柱,置于该显示器之该固定孔内,一端连接于该第一壳体,另一端具有一径向凸缘,且中心具有一轴向开孔,其中该固定柱置于该轴向开孔内,撑开该组装柱,使该径向凸缘扣住该显示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显示器组装结构,其中该固定柱系一锥型柱。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显示器组装结构,其中该组装柱系一圆柱体。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显示器组装结构,其中该组装柱由该轴向开孔向外辐出至少一道沟槽,使该组装柱容易被撑开。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绘示习知笔记型电脑或液晶萤幕内部显示器的结构爆炸图;第2图系绘示依照本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种显示器的爆炸图;第3A、3B、3C图系绘示依照本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显示器组装时,固定孔、固定柱和组装柱的剖面示意图;以及第4A、4B、4C、4D和4E图系绘示组装柱细部结构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