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数位相机之镜头构造,其自物方至像方依序 包括有第一镜片、第二镜片、第三镜片、第四镜 片,其中: 第一镜片,系为球面凸透镜,具有第一镜面、第二 镜面两者皆为球面; 第二镜片,系为非球面凹透镜,具有第三镜面、第 四镜面,两者皆为非球面; 第三镜片,系为非球面双凸透镜,具有第五镜面、 第六镜面,两者皆为非球面; 第四镜片,系为非球面凹透镜,具有第七镜面、第 八镜面,两者皆为非球面。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数位相机之镜头构 造,其中第一镜片之焦距为正,其材质为玻璃S-BAL42, 折射率大于1.5小于1.65,色散系数大于55小于65。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数位相机之镜头构 造,其中第二镜片之焦距为负,其材质为塑胶OKP4,折 射率大于1.55于1.65,色散系数大于25小于30。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数位相机之镜头构 造,其中第三镜片之焦距为正,其材质为塑胶E48R,折 射率大于1.5+1.6,色散系数大于55小于60。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数位相机之镜头构 造,其中第四镜片之焦距为负,其材质为塑胶E48R,折 射率大于1.5小于1.6,色散系数大于55小于60。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数位相机之镜头构 造,其进一步设有平面镜片,系置于第四镜片之后, 材质为玻璃B270。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构造示意图。 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光学系统之相关参数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