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协同组合物,其系紫杉醇、紫杉(Taxotere)或其类似物与至少一种可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物质之组合物,该可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物质系选自烷化剂、抗代谢剂、纺锤毒及表鬼臼毒素(epipodophyllotoxin)其中该组合物含有10至90%重量比之紫杉醇、紫杉或其类似物。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包含环磷醯胺、异环磷醯胺(ifosfamide)、苯丙胺酸芥末、六甲基蜜胺、三伸乙基硫磷醯胺或达羰(dacarbazine)为烷化剂。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包含该5-氟尿嘧啶、胸阿拉伯糖、4-胺基-10-甲基叶酸、伊达特塞(idatrexate)或曲麦克特(trimetrexate)为抗代谢剂。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纺锤毒系长春花生物生佥(vincaal-kaloid)、或其合成成半合成类似物、或雌氮芥(estramustine)或其他类紫杉醇。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包含足叶乙 (etoposide)或足叶吩 (teniposide)为表鬼臼毒素。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包括紫杉与环磷醯胺、足叶乙 (etoposide)、5-氟尿嘧啶、或长春新硷(vincristine)。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6项中任一项之组合物,其亦包括造血型生长因子。8.一种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协同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20%重量比之紫杉及80%重量比主环磷醯胺。9.一种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协同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53%重量比之紫杉及47%重量比之足叶乙 。10.一种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协同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39%重量比之紫杉及61%重量比之5-氟尿嘧啶。11.一种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协同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61%重量比之紫杉及39%重量比之甲氨蝶呤。12.一种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协同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57%重量比之紫杉及43%重量比之长春烯硷。13.一种用于治疗赘瘤疾病之协同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95%重量比之紫杉及5%重量比之长春新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