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平面显示器用之外框及其组合方法
摘要 一种适用于平面显示器用的外框,系用于固定显示面板及/或光学模组;其中该外框为一实质上具ㄇ字形横截面之长条状框体,其并实质上具有两个平行框体平面并夹置一连结该两个平行框体平面之间的连结平面,且该长条状框体可弯曲或折弯以包围该显示面板及/或该光学模组之至少部分周缘。该外框之组合方法也一并揭示。
申请公布号 TW552840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9.11
申请号 TW089121134 申请日期 2000.10.09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孙开璵;谢锦坤
分类号 H05K7/18 主分类号 H05K7/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四段四一五号十三楼之三;苏建太 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四段四一五号十三楼之三;杨庆隆 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四段四一五号十三楼之三
主权项 1.一种适用于平面显示器用的外框,系用于固定显示面板及/或光学模组;其中该外框为一实质上具ㄇ字形横截面之长条状框体,其并实质上具有两个平行框体平面并夹置一连结该两个平行框体平面之间的连结平面,且该长条状框体可弯曲或折弯以包围该显示面板及/或该光学模组之至少部分周缘。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外框更包含至少一结合单元于长条状框体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长条状框体之框体平面上具有至少一个缺口。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长条状框体之长度大于或等于该显示面板及/或该光学模组之周长。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长条状框体具有至少一排线输出孔。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长条状框体更包含至少一个位于该框体内缘连结平面上且与该框体平面平行之隔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缺口系为V型缺口。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结合单元至少包含一卡榫及一卡槽。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平面显示器至少包括一显示面板及/或一光学模组。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显示面板为一液晶面板。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外框为塑胶。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外框,其中该外框为金属。13.一种平面显示器,系包含:一平面显示单元,以显示影像;以及一外框,该外框为一实质上具ㄇ字形横截面之长条状框体,其并实质上具有两个平行框体平面并夹置一连结该两个平行框体平面之间的连结平面,且该长条状框体可弯曲或折弯以包围该显示面板及/或该光学模组之至少部分周缘。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外框更包含至少一结合单元于长条状框体上。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长条状框体之框体平面上具有至少一个缺口。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长条状框体之长度大于或等于该显示面板及/或该光学模组之周长。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长条状框体具有至少一排线输出孔。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长条状框体更包含至少一个位于该框体内缘连结平面上且与该框体平面平行之隔板。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缺口系为V型缺口。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结合单元至少包含一卡榫及一卡槽。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显示显示器为一液晶显示器。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外框为塑胶。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外框为金属。24.一种组合平面显示器之方法,该平面显示器具有至少一显示面板,包含以下步骤:(A)提供一外框,该外框为一之长条状框体,实质上实质上具有ㄇ字形横截面,有两个平行框体平面及一连结该;其中该两平行框体平面夹置并连结该连结平面,且该长条状框体可弯曲或折弯以包围该显示面板之至少部分周缘;以及(B)弯曲或折弯该外框以包围该平面显示器之至少部分周缘。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平面显示器更包含一光学模组,且该长条状框体可弯曲或折弯以包围该显示面板及/或该光学模组之至少部分周缘。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长条状框体更包含至少一个位于该框体内缘连结平面上且与该框体平面平行之隔板。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外框更包含至少一结合单元于长条状框体上。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长条状框体之框体平面上具有至少一个缺口。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长条状框体之长度大于或等于该显示面板及/或该光学模组之周长。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长条状框体具有至少一排线输出孔。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结合单元至少包含一卡榫及一卡槽。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显示面板为一液晶面板。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外框为塑胶。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外框为金属。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习用技艺外框之示意图。第2图系本发明外框之示意图。第3图系本发明外框结合平面显示器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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