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
摘要 一种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包括一镜筒及一支架,该镜筒内形成有一第一中空通道,此第一中空通道内嵌装有一透镜组,透镜组之光轴与该第一中空通道之中心轴重合,被摄物之光讯号可通过透镜组而汇聚于影像感测器之上,且该第一中空通道之内侧表面设置有第一螺纹,该支架内形成有第二中空通道,其外侧表面设有第二螺纹,并与镜筒内侧表面之第一螺纹相啮合。镜筒采用内螺纹设计,在组装此镜头模组之过程中,镜筒之外侧表面始终暴露于外,从而增大手或治具对镜筒之可接触面积,方便安装,亦可提高对焦之准确性,另,在镜筒定位之后,采用胶而胶固镜筒与支架之方式使其二者保持固定之位置关系,亦可减少此镜头模组之元件数目,使其结构简单,进而降低成本。
申请公布号 TWM246637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0.11
申请号 TW092218323 申请日期 2003.10.15
申请人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江宗韦;蔡明江;李俊佑
分类号 G03B5/00 主分类号 G03B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包括:一镜筒,其内形成有一第一中空通道,并嵌装有透镜组,且该镜筒之内侧表面设置有第一螺纹;一支架,其内形成有一第二中空通道,且该支架之外侧表面设置有第二螺纹;其中,所述镜筒之第一螺纹与所述支架之第二螺纹相啮合。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其中所述第一中空通道之中心轴与所述透镜组之中心轴相重合。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其中所述镜筒上设有一透明盖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其中所述镜筒与所述支架间系藉由胶胶固之方式而固定。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其中所述支架下方进一步装设有一影像感测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其中所述第一螺纹之长度小于第二螺纹之长度。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之剖视图;第二图系习知可拍照便携式电子装置之镜头之剖视图。
地址 台北县土城市自由街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