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2–氯–5–甲基–╳啶之制法
摘要 在制备式Ⅰ2-氯-5-甲基-啶□ (Ⅰ)是将式Ⅱ之3-甲基-啶-1-氧化物与氯化剂反应□ (Ⅱ),改良部份包括在式Ⅲ之氯化剂存在下□ (Ⅲ)其中A表氧或基团CC其中R2及R3分别表烷基,环烷基或芳基或一起表烷双基或氧合烷双基(oxaalkanediyl)及R1表氢,氯,烷基,环烷基,芳基或基团
申请公布号 TW175377 申请公布日期 1991.12.21
申请号 TW080100406 申请日期 1991.01.18
申请人 拜耳厂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卡戴特;柯劳斯;雪哈得;盖伦坡
分类号 C07C213/61 主分类号 C07C213/6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中曾 台北巿敦化南路一段二四五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由式(Ⅱ)3-甲基- 啶-1-氧化物及氯化剂制备式(I)2-氯-5-甲基- 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反应是在通式(Ⅱ)之氯化剂存在下其中A表氧或基团其中R2及R3分别表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异丁基,环戊基,环己基或苯基或一起表丁烷-1,4-二基(四亚甲基),戊烷-1,5-二基(五亚甲基)或3-氧合戊烷-1,5-二基-CH2CH2-O-CH2CH2-)及R1表氢,氯,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第三丁基,1,1,2-三甲基丙基,1,1,3,3-四甲基丁基,异丁基,环戊基,环己基,苯基或基团,其中R2及R3具前述之定义,且若R1表苯基,A强制地表基团=硷性有机氮化合物及稀释剂存在下,在温度-20℃-+120℃进行,且反应产物是以习用方法继续进行。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式(Ⅲ)之氯化剂进行反应,其中A表氧及R1表氯或1表基团=,其中R2及R3表甲基或乙基,及R1表氯或基团其中R2及R3表甲基或乙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选自下列氯化剂进行反应:光气,氯化二氯亚甲基-二甲基亚胺(dichloromethylene - dimethylimmononium chloride),及氯化四甲基-氯化甲(tetramethyl-chloroformamidinium chloride),氯化N,N-二甲基-N,N-二乙基-氯化甲 ,氯化四乙基氯化甲 ,三甲基乙醯氯,2,2,3-三甲基丁醯氯及2,2,4,4-四甲基戊醯氯。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反应是在选自下列之硷性有机氮化合物存在下进行:二乙基胺,二丙基胺,二异丙基胺,二丁基胺,二异丁基胺,二-第二丁基胺,三甲基胺,三乙基胺,三丙基胺,三丁基胺甲基二异丙基胺,乙基二异丙基胺,二甲基-环戊基胺,二乙基-环戊基胺,二甲基-环己基胺,二甲基- 基胺,二乙基- 基胺及二甲基苯胺。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方法,其特征是在以惰性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存在下进行反应。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温度-10℃-+60℃进行反应。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每莫耳之式(Ⅱ)3-甲基-啶-1-氧化物使用1-10莫耳式(Ⅲ)之氯化剂及1-10莫耳之硷性有机氮化合物。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将式(Ⅱ)3-甲基- 啶-1-氧化物及硷性氮化合物导入稀释剂中,而后在搅拌下测量加入式(Ⅲ)之氯化剂,而后反应
地址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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