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具有改进的耐磨特性之聚酯组合物包含:(a)重量计每100份之总组合物之重量计从89份至99﹒8份之至少一个聚酯树脂;(b)重量计每100份之总组合物之重量计从0﹒1份至10份之氟化聚烯;(c)重量计每100份之总组合物之重量计从0﹒05份至0﹒5份之受阻酚系化合物及(d)重量计每100份之总组合物之重量计从0﹒05份至0﹒5份之酯化合物,选自于二羧酸与饱和一元醇的二酯类,异戊四醇脂肪酸酯类,松香酸酯类,环氧化脂肪酸酯类及磷酸酯类。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组分(b)存在量是重量计每100份之总组合物之重量计从0﹒3份至3﹒0份。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组分(c)存在量是重量计每100份之总组合物之重量计从0﹒08份至0﹒45份。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组分(d)存在量是重量计每100份之总组合物之重量计从0﹒08份至0﹒45份。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聚酯树脂是分子量较高的线型热塑性聚酯树脂,选自由聚合的对苯二甲酸及间苯二甲酸乙二酸酯类等所组成的或是这些酯类的混合物,具有的重覆单位是一般式其中n是从2至10的整数。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组合物,其中至少一个聚酯树脂是至少是聚(1,4─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及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中的一个。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化合物(c)是选自(i)四─[次甲基─3─(3',5'二─特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盐]甲痋@J与(ii)硬脂醯─3─(3',5'二─特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盐。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化合物(d)是异戊四醇脂肪酸酯。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组合物,其中异戊四醇脂肪酸酯是异戊四醇四硬脂酸盐。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化合物(b﹛@^由具有平均直径从约1至约20微米的微粒所组成的。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组合物,其中化合物(b)由具有平均直径从约2至约18微米的微粒所组成的。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组合物,其中化合物(b)由具有平均直径从约2﹒5至约8微米的微粒所组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