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处理织物以使其具有防火性质的方法,其特征为:(a)织物以一种基本上由肆(羟烷基)鏻盐所构成之多(羟有机)鏻化合物的水溶液浸渍;(b)乾燥此经浸渍织物,使残留含水量在13%至25%范围内;(c)以氨熟化此乾燥后的浸渍织物而得到熟化、水不溶的聚合物,其系以机械方式固定于织物的纤维内;(d)在氧化前,将织物压光至少1小时;(e)以过氧化氢氧化此熟化聚合物,使三价磷转化成五价磷;(f)清洗并乾燥织物。其中,于步骤(a)后,鏻化合物"加入量"是在50%至73%范围内(相对于织物重)。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多(羟有机)鏻化合物系包含肆(羟烷基)鏻盐和含氮化合物之缩合物。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该肆(羟烷基)鏻盐是肆(羟甲基)氯化鏻。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该含氮化合物是尿素。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b)中使该经浸渍织物乾燥至残留水含量在17至23%范围内。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氧化步骤(e)系在润湿剂存在下进行。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e)中所使用之过氧化氢量系自1%至25%(相对于织物重)。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被处理之织物基本上是由纤维素纤维所组成。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被处理之织物基本上是由棉纤维所组成。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被处理之织物系包括纤维素与非纤维素纤维。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其中该非纤维素纤维是聚醯胺纤维、丙烯酸系纤维、芳族聚醯胺纤维、聚酯纤维或聚苯并咪唑纤维。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或11项之方法,其中该织物包含60%棉纤维和40%聚酯纤维。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a)亦含有一或多种一级、二级或三级脂族胺,该胺在加入溶液之前已被质子化及中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