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透镜系统
摘要 一种摄像透镜系统自物体侧具有一第一负透镜元件、一第二双凸透镜元件、一光瞳、一第三正透镜元件、一第四负透镜元件以及一第五正透镜元件。在这摄像透镜系统中,需满足下列条件:-O.99〈(r21+r22)/(r21-r22)〈0.56其中r2l表示第二透镜元件的物体侧表面之曲率半径;以及r22表示第二透镜元件的图像侧表面之曲率半径。
申请公布号 TW442685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6.23
申请号 TW088122083 申请日期 1999.12.16
申请人 美乐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矶野雅史
分类号 G02B9/00 主分类号 G02B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巿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摄像透镜系统,自物体侧依顺序包括:一第一负透镜元件;一第二双凸透镜元件;一光瞳;一第三正透镜元件;一第四负透镜元件;以及一第五正透镜元件,其中需满足下列条件:-0.99<(r21+r22)/(r21-r22)<0.56其中r21表示第二透镜元件之物体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以及r22表示第二透镜元件之图像侧表面的曲率半径。2.一种摄像透镜系统,自物体侧依顺序包括:一第一双凹透镜元件;一第二正透镜元件;一光瞳;一第三正透镜元件;一第四负透镜元件;以及一第五正透镜元件,其中需满足下列条件0.12<n2-n1<0.39其中n1表示对于d线的第一透镜元件之折射率;以及n2表示对于d线的第二透镜元件之折射率。3.一种摄像透镜系统,自物体侧依顺序包括:一第一负透镜元件;一第二正透镜元件;一光瞳;一第三正透镜元件;一第四负透镜元件;以及一第五正透镜元件,其中第三透镜元件与第四透镜元件黏合在一起且需满足下列条件:-0.02<F/F34<0.18其中F表示整个摄像透镜系统的焦距;以及F34表示藉由黏合一起的第三透镜元件与第四透镜元件形成的双透镜元件的焦距。4.一种摄像透镜系统,自物体侧依顺序包括:一第一负透镜元件;一第二双凸透镜元件;一光瞳;一第三正透镜元件;一第四负透镜元件;以及一第五正透镜元件,其中第三透镜元件与第四透镜元件黏合在一起且需满足下列条件:0.3<F/F345<0.9其中F表示整个摄像透镜系统的焦距;以及F345表示第三透镜元件至第五透镜元件之组合焦距。5.一种摄像透镜系统,自物体侧依顺序包括:一第一负透镜元件;一第二双凸透镜元件;一光瞳;一第三月凸透镜元件,其凸面朝向图像侧;一第四负透镜元件;以及一第五正透镜元件,其中第四透镜元件与第五透镜元件黏合在一起且需满足下列条件:0.3<F/F345<0.9其中F表示整个摄像透镜系统的焦距;以及F345表示第三透镜元件至第五透镜元件的组合焦距。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的摄像透镜系统,其中第一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以及第五透镜元件之一,至少其中之一侧,具有一非球面表面且满足下列条件:0.01<︱(X-X0)/(N'-N)︱<2.0其中X表示沿着光轴于垂直于光轴方向的高度的非球面表面之偏移量(光轴指向物体侧方向为负);X0表示沿着光轴于垂直于光轴方向的高度的非球面表面之参考球面之偏移量(光轴指向物体侧方向为负);N表示对于d线的非球面的物体侧介质之折射率;以及N'表示对于d线的非球面的图像侧介质之折射率。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的摄像透镜系统,其中需满足下列条件:0.47<F/F2<1.47其中F表示整个摄像透镜系统的焦距;以及F2表示第二透镜元件之焦距。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的摄像透镜系统,其中需满足下列条件:1<imgR<15其中img表示最大影像高度;以及R表示影像侧终端表面之有效半径。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发明第1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二图系本发明第2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三图系本发明第3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四图系本发明第4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五图系本发明第5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六图系本发明第6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七图系本发明第7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八图系本发明第8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透镜排列图。第九图A至第九图C系观察第1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第十图A至第十图C系观察第2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第十一图A至第十一图C系观察第3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第十二图A至第十二图C系观察第4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第十三图A至第十三图C系观察第5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第十四图A至第十四图C系观察第6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第十五图A至第十五图C系观察第7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第十六图A至第十六图C系观察第8实施例之摄像透镜系统的像差表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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