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袋子,该袋子包括:一前面板;一背面板;该前面板与背面板具有第一与第二侧面,密封该第一与第二侧面形成一袋子,该袋子具有一顶部与一底部;一袋口,其位于该袋子之中;一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其位于该袋口之中;及一第一摺角,其位于该顶部之中、一第二摺角,其位于该底部之中、以及一开孔,其位于该第一与第二摺角其中一者之中,用以充填该袋子。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包括一滑件,该滑件位于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中该袋口与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系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中。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中该袋口与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系位于该第二摺角之中。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与第二摺角其中一者之上。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与第二摺角其中一者之上,以及一把手,其位于该袋头之中。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与第二摺角其中一者之上,以及一小孔,其位于该袋头之中。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与第二摺角其中一者之上,以及一薄弱线,其位于该袋头之中。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中该袋口以密封件系位于该第一摺角中,该第一摺角系在该密封件之尾端的第一与第二侧面与前面板以及背面板密封。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袋子,其包括一滑件,该滑件位于密封件上,该密封件包括第一与第二尾端,该密封件之第一与第二尾端藉着位于该第一摺角以及前面板与背面板之中的封口加以终止。11.一种袋子,该袋子包括:一第一面板与一第二面板,该第一与第二面板包括第一与第二侧面,以及一底部,以界定一袋子;一开口,其位于该袋子之中,用以充填该袋子;一袋口,其位于该袋子之中;一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其位于该袋口之中;一第一摺角,其位于该袋子之中;一第二摺角,其位于该袋子之中;及一袋头,其位于该袋子之上。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袋子,其中该开口系位于该袋头之中。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袋子,其中该开口系位于该第一与第二摺角其中一者之中。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袋子,其包括一把手,该把手位于该袋头之中。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袋子,其中该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包括一滑件。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袋子,其中该袋头系可从该袋子加以移除。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袋子,其中该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包括第一与第二尾端,其各藉由位于该第一摺角与第一以及第二面板中之封口加以终止。18.一种袋子,该袋子包括:一前面板;一背面板;该前面板与背面板具有第一与第二侧面,该第一与第二侧面系加以密封,以形成一袋子,该袋子具有一顶部与一底部;一袋口,其位于该袋子之中;一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其位于该袋口之中;及一第一摺角,其位于该顶部之中、以及一开口,其位于该第一摺角中,用以充填该袋子。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滑件,该滑件位于该可再次闭合的密封件之上。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袋子,其中该袋口与可再次闭合的密封件系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中。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上。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上、以及一把手,该把手位于该袋头之中。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上、以及一小孔,其位于该袋头之中。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上、以及一薄弱线,其位于该袋头之中。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袋子,其中该第一摺角系密封于该第一面板与第二面板的第一与第二侧面之处,以在该密封件中形成末端。26.一种袋子,该袋子包括:一前面板;一背面板;该前面板与背面板具有第一与第二侧面,该第一与第二侧面系加以密封,以形成一袋子,该袋子具有一顶部与一底部;一袋口,其位于该袋子之中;一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其位于该袋口之中;及一第一摺角,其位于该底部之中、以及一开口,其位于该第一摺角中,用以充填该袋子。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袋子,其包括一滑件,该滑件位于该可再次闭合的密封件之上。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袋子,其包括一第二摺角,该第二摺角位于该顶部之中,该袋口与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系位于该第二摺角之中。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二摺角之上。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二摺角之上、以及一把手,其位于该袋头之中。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二摺角之上、以及一小孔,其位于该袋头之中。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二摺角之上、以及一薄弱线,其位于该袋头之中。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袋子,其中该第一摺角系于该第一与第二侧面加以密封,以在该密封件中形成末端。34.一种袋子,该袋子包括:一前面板与背面,该前面板与背面板系加以密封,以形成具有一顶部与一底部之一袋子;一第一摺角,其位于该袋子之顶部中,该第一摺角具有一第一尖端以及一第二尖端,该第一尖端系加以开启,用以充填该袋子;及一袋口,其位于该第二尖端之中、一可再次闭合之密封件,其位于该袋口之中。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袋子,其中该第一尖端系高于第二尖端。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尖端之上。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尖端之上、以及一把手,其形成于该袋头之中。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袋子,其包括一滑件,该滑件位于该可再次闭合的密封件之上。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上、以及一小孔,其位于该袋头之中。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袋子,其包括一袋头,该袋头位于该第一摺角之上、以及一薄弱线,其位于该袋头之中。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袋子,其中该第一尖端系密封到该第二尖端以及该第一与第二面板,以对该密封件界定末端。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为依照本发明之原理所构造之一袋子的一立体图;图2系为沿着图1中之线2-2所取得的一视图;图3系为类似图2之一视图,其显示在顶部充填之后,该袋子中之一密封口;图4系为类似图2之一视图,其显示在顶部充填之后,该袋子中之一把手与一密封口;图5系为类似图2之一视图,其显示在顶部充填之后,该袋子中之一密封口,以及一薄弱线,用以移除一袋头;图6系为类似图2之一视图,其显示在底部充填之后,该袋子中之一密封口;图7系为类似图6之一视图,其显示该袋子中之一把手;图8系为类似图5之一视图,其具有小孔;图9系为类似图6之一视图,其具有小孔以及一薄弱线,以移除一袋头;图10系为一袋子之一立体图,其具有用于该袋子中一密封件之一终端的另择具体实施例;及图11系为沿着图10中之线11-11所取得之一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