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竹炭微粒之纸制物品 | ||
摘要 | 本创作系为一种具有竹炭微粒之纸制物品,其包括一支撑部及一纸片部,此纸片部系具有一介0.2mm至1.2mm间之厚度,并由复数个纸浆纤维彼此交叠而成,复数个纸浆纤维间具有预定之空隙;其改良在于:复数个纸浆纤维上设有复数个竹炭微粒,每一竹炭微粒之平均颗粒大小系介于10网目至1000网目之间,每一竹炭微粒均为多孔性结构而具有复数内部孔隙,如此兼具有除臭效果、可吸湿及吸附空气中化学挥发物,以及搭配发热体更有散发远红外线功能等优点。 | ||
申请公布号 | TWM28092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1.21 |
申请号 | TW094211769 | 申请日期 | 2005.07.11 |
申请人 | 中日特种纸厂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壮进 |
分类号 | B44C5/00 | 主分类号 | B44C5/00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赵元宁 台中市南区建国南路1段263号2楼 |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竹炭微粒之纸制物品,系包括:一支撑部;一纸片部,系具有一介0.2mm至1.2mm间之厚度,并由复数个纸浆纤维彼此交叠而成,该复数个纸浆纤维间具有预定之空隙;其改良在于:该复数个纸浆纤维上设有复数个竹炭微粒,该竹炭微粒之平均颗粒大小系介于10网目至1000网目之间,每一竹炭微粒均为多孔性结构而具有复数内部孔隙。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竹炭微粒之纸制物品,其中,该支撑部系为扇子骨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竹炭微粒之纸制物品,其中,该支撑部系为灯罩骨架,且设有一发光发热元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竹炭微粒之纸制物品,其中,该竹炭微粒之平均颗粒大小系为300网目至700网目。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一第二图系第一图之部分结构之放大示意图一第三图系第一图之部分结构之放大示意图二第四图系本创作之部分结构之放大示意图一第五图系本创作之部分结构之放大示意图二第六图系本创作之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二第七图系习用纸片暨部分结构放大示意图 | ||
地址 | 南投县埔里镇中山路3段7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