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颜料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具有高度光泽及高度覆盖能力或高度透性之丸粒状颜料,其包含透明的,无机小片状基质,该基可再包含其他成份,此颜料之特征在于其他成份是可溶性不溶性色料以及特征在于该基质之至少一侧上系以一或更的金属氧化物或金属之薄而透明或半透明反射层涂覆。
申请公布号 TW218393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1.01
申请号 TW081108244 申请日期 1992.10.16
申请人 麦克专利有限公司 发明人 卡尔.奥斯特雷德;克利斯多夫.舒密特;海格–贝丁.肯尼斯;麦克.尤利格;杰罗德.包尔;雷勒.佛葛特;诺伯特.舒尔
分类号 C09C1/30;C09C1/42;C09C3/06 主分类号 C09C1/3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高度光泽及高度覆盖能力或高透 明度之小片状颜料,其包含透明之无机之 小片状基质,而此基质可包含另一─成份, 其特征在于该另一成份系为可溶的或不可 溶的色料以及特征在于基质之至少一侧上 涂覆以一或多层薄而透明或半透明的金属 氧化物或金属反射层以获致光泽, 其中,该透明之无机基质包含二氧化 矽,矽酸工,氧化硼,硼酸盐,氧化铝, 铝酸盐或彼等之混合物;该不可溶的色料 系为有机或无机颜料,该可溶的色料系会 产生赋予色彩之金属氧化物的可溶性金属 氧化物或可溶性有机颜料;形成反射层的 金属层系由银,金,钯,铂,铝,铬或铜 的组成;以及形成反射层之金属氧化物系 由数化铬,二氧化钛,氧化铁或彼等之混 合物所组成且系用以获得干扰色彩。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颜料,其特征在 于无机基质系经网络形成剂或网络改良剂 改良。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颜料,其特 征在于无机基质包含硫酸钡以使表面平滑。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颜料,其特征在 于硫酸铝系包含在未经涂覆之基材中且其 数量为1─50重量%,宜为10─25重最%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颜料,其特征在 于有机颜料系为偶氮颜料,葱颜料,靛 蓝或硫代靛蓝衍生物,二铜基咯并咯 颜料,颜料或花青颜料。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颜料,其特征在 于无机颜系为碳黑,二氧化钛,氧化铁, 二氧化铬,氧化铝或混合氧化物。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颜料,其特征在 于赋予色彩之金属氧化物是氧化铁,氧化 铬化或氧化钴。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颜料,其特征在 于可溶性有机颜料是为羟基葱染料,其 可溶于硷或酸性偶氮染料。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颜料,其特 征在于其包含小片状基质及色料。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颜料,其 特征在于在反射层或基质上因特殊物理和 /或化学需要而涂覆以其它层。 11﹒一种制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 高度光泽及高度覆盖能力成高度透明性之 颜料的方法,其中, 一将基质材料之先质涂布至速续带上 成为薄膜,其中,矽酸盐或其混合物被用 作为金属铝,矽,钾或钠与硼酸盐,氯化 物,铝酸盐或多一或偏磷酸既之无机或有 机化合物的先质溶液, ─液体膜藉由乾燥固化, ─在固化膜中,基质系由化学反应而 从升质产生, ─所得层再出附载膜分离出并加以洗 涤,以及, ─颗粒任意经乾燥,灼烧,研磨及分 级, 其特征在于由乾燥而固化之膜再用酸处理 且所得膜颗粒用一或多层金属氧化物或金 属反射层涂覆。 之先质溶液。 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先质系为矽酸钠。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成12项之方法,其 特征在于网络形成剂或网络改良剂系以可 溶性盐之形态加至先质中。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成12项之方法,其 特征在于将硫酸钡加至先质中以使基质表 面平滑。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成12项之方法,其 特征在于有机或无机颜料之微细颗粒系在 涂布至连续带前或涂布期间分散于先质中。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颜料颗粒之分散数量是为0﹒01─99重 量%,宜为1─30重量%(相对于先质而 言)。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分散液系由颜料颗粒及先质在珠磨机 (beadmill)中制成。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成12项之方法,其 特征在于先质系和金属化合物水溶液相/ 或可溶性有机颜料一起涂布至连续带上。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金属化合物系为复合剂所掩蔽。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复合剂系为柠檬酸,酒石酸或EDTA。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先质中金属化合物之比例为0﹒01─50 重量%,宜为2─10重量%。 zz﹒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先质中金属化合物之比例为0﹒01─50 重量%,宜为2─10重量%。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其特征 在于先质中金属化合物之比例为0﹒01─50 重量%,宜为2─10重量%。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颜料,其 保用于诸如涂料,印刷墨水,化粧品或塑 胶之组成物中或用于抗─腐饰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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