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机(M5270S大枪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M5270S大枪机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监控摄像。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申请公布号 CN30395992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07
申请号 CN201630276343.0 申请日期 2016.06.24
申请人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彭成军;欧阳剑毅
分类号 16-01(10) 主分类号 16-01(10)
代理机构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代理人 陈宇
主权项
地址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21-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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