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运行程序和通讯。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的界面内容。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5.省略视图:设计2‑5的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省略原因:设计2‑5的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与设计1的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相同。6.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7.界面用途:设计1主视图所显示的界面为:配对初始界面,界面中间区域显示有两个水平排列的矩形框,点击任意一个矩形框可以上传照片。设计2主视图所显示的界面为:上传照片界面,界面中间区域显示有已经上传的照片以及矩形框,点击矩形框可以上传照片。设计3主视图所显示的界面为:照片配对界面,界面中间区域显示有进行配对的两张照片,以及“配对一下”按钮。设计4主视图所显示的界面为:配对结果界面,界面上部区域显示有相似度及相似度值,界面下部区域显示有进行配对的两张照片以及照片信息,界面最下部显示有“保存到相册”按钮。设计5主视图所显示的界面为:配对功能介绍界面,界面通过放大显示的形式向用展示产品功能。设计2‑4主视图中的灰色区域为删除的照片,删除的照片不涉及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设计2‑4主视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其所显示的界面内容可以对应的参考设计2‑4主视图使用状态参考图。
申请公布号 CN30411149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4.19
申请号 CN201630461768.9 申请日期 2016.09.05
申请人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许圆圆;胡泽铭;沈敏捷;朱凯
分类号 14-03(10);14-04(10) 主分类号 14-03(10)
代理机构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代理人 赵元;马敬
主权项
地址 310052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1幢B楼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