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佩带式健身监控器的柔性腕带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可佩带式健身监控器的柔性腕带。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本外观设计产品是可佩带式健身监控器的柔性腕带,其包括腕带部分和空腔部分,腕带部分可环绕用户的肢体(例如前臂)而固定,空腔部分可容纳可佩带式健身监控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该可佩带式健身监控器的柔性腕带的形状和结构。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5.由于本设计包含多个圆滑过渡的(blended)或圆形的边缘,这些边缘在没有阴影(shading)的情况下难以辨别,因此各视图中包含表示硬边缘或轮廓边缘的粗实线和表示相切边缘的细实线,相切边缘表示两个表面之间的圆滑过渡的或圆形的相交处。视图中标识"A"的表面是透明的,以允许由可插入在柔性腕带中的可佩带式健身监控器中发出的光能够被看见。使用状态参考图1示出了这样的柔性腕带,其具有柱元件插入在柔性腕带部分的一者中。使用状态参考图2示出了可佩带式健身监控器插入在的柔性腕带的空腔中。为清楚起见,参考图2示出了柔性腕带的特写、放大图,参考图1标识了参考图2的放大图所表示的位置。参考图3‑14也分别示出了该柔性腕带的立体图1、后视图、主视图、仰视图、俯视图、右视图、左视图、立体图2和使用状态参考图1和2,只是其中的相切边缘以虚线表示。参考图15‑21分别示出了柱元件的俯视图、左视图、仰视图、主视图、后视图、立体图1和立体图2。图22‑28也示出了参考图15‑21,只是其中的相切边缘以虚线表示。各视图中示出的“Fitbit”和“L/G”的标识不认为是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申请公布号 CN30410268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4.12
申请号 CN201630295169.4 申请日期 2016.06.30
申请人 飞比特公司 发明人 K·D·佩奇;A·C·琼斯二世;T·M·范德雷特;I·I·科兹洛夫斯卡娅;J·A·贝克尔;M·A·卡普尔;E·K·阿斯金;G·艾米特;D·J·克里夫顿
分类号 10-07(10) 主分类号 10-07(10)
代理机构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87 代理人 林彦
主权项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