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传感器和电子设备
摘要 包括移动方向判定部(73),其在由第2比较器(53)判定为沿特定的方向并列的至少2个受光元件的光电流之差与该至少2个受光元件的光电流之和的比的绝对值大于规定的阈值的情况下,将上述特定的方向判定为检测对象物的移动方向。
申请公布号 CN10493743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08
申请号 CN201380071012.7 申请日期 2013.11.08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木村直正;清水隆行
分类号 G01S17/58(2006.01)I;G01P3/36(2006.01)I;G01P13/00(2006.01)I;G01V8/2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S17/5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杨艺
主权项 一种光传感器,其包括发光元件和受光元件,该光传感器的特征在于:所述受光元件配置有多个,多个受光元件中的各个受光元件通过入射从所述发光元件出射的光照射到检测对象物而产生的反射光或未由检测对象物遮断的来自外部的光而产生光电流,所述光传感器包括:比较单元,其将所述多个受光元件中的沿特定的方向并列的至少2个受光元件的光电流之差与该至少2个受光元件的光电流之和的比的绝对值与规定的阈值进行比较;和移动方向判定单元,其在由所述比较单元判定为所述比的绝对值大于所述规定的阈值的情况下,将所述特定的方向判定为所述检测对象物的移动方向。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