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干手器(PL‑151070)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干手器(PL‑151070)。2.本外观设计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在卫浴间烘干双手或者吹干双手的洁具电器。3.本外观设计的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404729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2.15
申请号 CN201630541987.8 申请日期 2016.11.08
申请人 陈崇亮 发明人 陈崇亮
分类号 23-02(10) 主分类号 23-02(10)
代理机构 深圳市鼎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11 代理人 张利杰
主权项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46号宝丽大厦A座26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