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照明器具,能够抑制照明光的眩眼以及照度不均匀,并且能够抑制光的提取效率的降低。该照明器具具备:光源部(10);器具主体(2),具有使来自光源部(10)的光反射的反射部(20)、以及使在反射部(20)反射的光通过的框体部(30);以及透光部件(40),使在反射部(20)反射的光透过,透光部件(40)具有在反射部(20)反射的光入射的主体部(41)、以及从框体部(30)的第二开口部(32)(光射出侧的开口部)沿着框体部(30)的内表面向光源部(10)侧延伸设置的延设部(42),在延设部(42)形成有由器具主体(2)支承的凸缘部(43)。
申请公布号 CN20585979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04
申请号 CN201620580634.3 申请日期 2016.06.15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宫原雄太
分类号 F21S8/04(2006.01)I;F21V7/00(2006.01)I;F21V5/00(2015.01)I;F21V17/10(2006.01)I;F21V17/12(2006.01)I;F21V31/00(2006.01)I;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S8/04(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高迪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光源部;器具主体,具有反射部以及框体部,所述反射部使来自所述光源部的光反射,所述框体部使在所述反射部反射的光通过;以及透光部件,使在所述反射部反射的光透过,所述透光部件具有主体部以及延设部,在所述反射部反射的光入射到所述主体部,所述延设部从所述框体部的光射出侧的开口部沿着所述框体部的内表面向所述光源部侧延伸设置,在所述延设部,形成有由所述器具主体支承的凸缘部。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