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生产人造皮革的纤维素添加剂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生产人造皮革的纤维素添加剂,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硝化纤维素7份、甲基纤维素3份、过氧化镁0.3份、氯化聚乙烯0.6份、海泡石0.5份、硬脂酸锌0.15份、石蜡0.11份、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0.24份、纳米二氧化硅0.17份、邻苯二甲酸二乙酯0.2份。本发明原料配比合理,原料廉价易得,通过液体石蜡以及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的作用,充分的将纤维素内的缝隙降至最小,增加纤维素的塑性,本发明的纤维素添加剂用于生产人造皮革,各原料发挥协同作用,可提高人造皮革的性能,能基本达到真皮的效果,并且相比较真皮而言,表面更容易清洁。
申请公布号 CN10627977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04
申请号 CN201610633568.6 申请日期 2016.08.04
申请人 安徽博大纤维素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保峰
分类号 C08L1/18(2006.01)I;C08L1/28(2006.01)I;C08L91/06(2006.01)I;C08K13/02(2006.01)I;C08K3/36(2006.01)I;C08K5/12(2006.01)I;C08K5/5419(2006.01)I;C08K5/098(2006.01)I;D06N3/02(2006.01)I 主分类号 C08L1/18(2006.01)I
代理机构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34117 代理人 张加宽
主权项 一种用于生产人造皮革的纤维素添加剂,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硝化纤维素7份、甲基纤维素3份、过氧化镁0.3份、氯化聚乙烯0.6份、海泡石0.5份、硬脂酸锌0.15份、石蜡0.11份、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0.24份、纳米二氧化硅0.17份、邻苯二甲酸二乙酯0.2份。
地址 233700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