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基于废弃矿井的雾霾处理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基于废弃矿井的雾霾处理系统,其包括废弃矿井系统、雾霾净化系统、洁净水循环系统。废弃矿井系统包括副井、主井、井底车场巷道及联络巷、井窝、石门(大巷)巷道、水仓、泵房、管子道、风道等相对完整的矿井系统;雾霾净化系统包括布置在石门巷道中的过滤网、催化活性炭吸附层,矿用轴流式局部通风机、空气注入管、过滤管;洁净水循环系统包括地面洁净水处理循环机,敷设在主井、联络巷中的净水管,敷设在副井、管子巷中的废水管。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了废弃矿井进行雾霾治理,既具有较好的雾霾治理效果,又节约了投资成本。
申请公布号 CN205760384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07
申请号 CN201620484373.5 申请日期 2016.05.25
申请人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德利;蔡敏;郝天轮;郑晓宁;张磊;于飞;王正超;张学斌;王辉
分类号 B01D50/00(2006.01)I;B01D53/86(2006.01)I 主分类号 B01D50/00(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代理人 张贵宾
主权项 一种基于废弃矿井的雾霾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废弃矿井系统、雾霾净化系统;其中,所述废弃矿井系统包括副井(1)、主井(8)、泵房(6)和水仓(5),所述副井井底设有井窝(3),副井下部通过井底车场巷道(2)与大巷或石门巷道(4)相连接,所述泵房通过管子道(7)与副井相连,通过通道与井底车场巷道贯通,所述水仓低于井底车场巷道和泵房,并通过联络巷(21)与主井相连;所述雾霾净化系统包括安装在主井井口位置的抽出式通风机(20),布置在大巷或石门巷道中对雾霾进行一级和二级处理的过滤网(10)、催化活性炭吸附层(11),把处理过的空气通过空气注入管(13)、过滤管(14)注入至水仓的矿用轴流式局部通风机(12)。
地址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