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来处理发烟制品的装置
摘要 一种用来处理发烟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装置(10),包括:基础单元(12),包括一个或多个细长腔室(16)以及一个或多个空气增压室(22),该一个或多个细长腔室用来接收发烟制品的至少一部分,该一个或多个空气增压室与一个或多个细长腔室(16)的至少一个流体连通,其中,一个或多个空气增压室(22)包括一条或多条环形通道,一条或多条环形通道沿细长腔室(16)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围绕细长腔室(16);处理单元(26),包括用来容纳液体处理剂的一个或多个储腔(32),其中,每个储腔(32)包括用来提供与一个或多个空气增压室(22)的进口(24)流体连通的装置(36);以及气雾剂产生装置(40),连接到处理单元(26)上,用来由位于一个或多个储腔(32)中的液体处理剂形成气雾剂。
申请公布号 CN10394571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30
申请号 CN201280055763.5 申请日期 2012.11.01
申请人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发明人 D·特里茨;A·佩里尼翁
分类号 A24F25/00(2006.01)I;A24C5/60(2006.01)I 主分类号 A24F25/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蒋旭荣
主权项 一种用来处理发烟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基础单元,所述基础单元包括:一个或多个细长腔室,所述细长腔室适于接收发烟制品的至少一部分,每个细长腔室具有出口;和一个或多个空气增压室,每个空气增压室具有进口,其中,每个空气增压室与所述一个或多个细长腔室中的至少一个细长腔室流体连通,并且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空气增压室包括一条或多条环形通道,所述一条或多条环形通道沿所述细长腔室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围绕所述细长腔室;处理单元,所述处理单元包括适于容纳液体处理剂的一个或多个储腔,其中,每个储腔包括用来提供与所述一个或多个空气增压室的一个或多个所述进口流体连通的装置;以及气雾剂产生装置,所述气雾剂产生装置与处理单元流体连通,用来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储腔中的液体处理剂形成气雾剂。
地址 瑞士纳沙泰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