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和电子单元
摘要 本发明涉及显示器和电子单元。该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该光散射层被配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该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其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该光散射层具有第一散射中心轴和第二散射中心轴。该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第一特定角和与第二特定角对称的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该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该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从靠近该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该光反射层。
申请公布号 CN10295528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210286802.4 申请日期 2012.08.09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 发明人 矢田龙也;三井雅志;渡边义弘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代理人 王安武
主权项 一种显示器,包括:反射型或半透过型显示面板;光散射层,所述光散射层被配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顶面上;以及辅助光源,所述辅助光源通过所述光散射层向所述显示面板供应光,其中所述光散射层是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所述各向异性前向散射层相对强烈地散射从特定方向入射在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二角度范围内的光,并且相对微弱地散射入射在除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和所述第二角度范围以外的角度范围内的光,所述光散射层具有与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内的第一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一散射中心轴和与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内的第二特定角相对应的第二散射中心轴,所述第一角度范围和第三角度范围在不包括所述第一特定角和入射面对称角的子角度范围内彼此重合,其中所述第三角度范围是与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对称的入射角对称角度范围,所述入射面对称角与所述第二特定角对称,并且所述辅助光源被构造为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光从靠近所述辅助光源的一侧入射,或者使来自该辅助光源的、被所述显示面板反射的光从靠近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入射,以使其主要在所述第二角度范围内射入所述光散射层。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