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折叠移动的乒乓球桌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育器材,具体涉及一种可折叠移动的乒乓球桌。该可折叠移动的乒乓球桌,包括桌板、桌腿和球网,所述桌板从左到右依次包括第一桌板、第二桌板、第三桌板和第四桌板,所述球网下部的左右两侧分别铰接于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上,所述第一桌板和第二桌板相互铰接,所述第三桌板和第四桌板相铰接,在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的下方分别水平设有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在第一支腿的右端以及第二支腿的左端分别设有一万向轮。该可折叠移动的乒乓球桌通过折叠减小了乒乓球桌的体积,防止了搬运过程中磕碰的发生;折叠后其万向轮可在地面上滚动,无需搬抬,省时省力。综上,该可折叠移动的乒乓球桌具有结构合理、便于搬运、方便实用的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20568352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16
申请号 CN201620607495.9 申请日期 2016.06.20
申请人 江西师范大学 发明人 赵雪敏;郎勇春
分类号 A63B67/04(2006.01)I;A47B25/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3B67/04(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千慧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37232 代理人 左建华
主权项 一种可折叠移动的乒乓球桌,其特征是:包括桌板、设于桌板底部四角上的桌腿和设于桌板中部的球网,所述桌板从左到右依次包括第一桌板、第二桌板、第三桌板和第四桌板,所述球网的下部左右两侧分别铰接于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上,所述第一桌板的右端和第二桌板的左端相互铰接,所述第三桌板的右端和第四桌板的左端相铰接,所述第一桌板和第四桌板、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分别关于球网对称,且第一桌板和第四桌板的长度大于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的长度,在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的下方分别水平设有长度相同且与桌板长边平行的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在第二桌板上紧邻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连接线的位置设有一第一支腿固定座,在第三桌板上紧邻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连接线的位置设有一第二支腿固定座,第一支腿固定座和第二支腿固定座距离第二桌板和第三桌板连接线的距离相同,所述第一支腿的左端固定于第一支腿固定座上,所述第二支腿的右端固定于第二支腿固定座上,在第一支腿的右端以及第二支腿的左端分别设有一万向轮;在第一桌板与第二桌板、第二桌板与第三桌板,第三桌板与第四桌板的连接处分别设有一锁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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