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混合的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混合的装置,属于能源设备技术领域。技术方案是:高炉煤气管道(1)与焦炉煤气管道(2)垂直布置,且相互连通,引射器设在高炉煤气管道(1)内,且位于高炉煤气管道(1)与焦炉煤气管道(2)连接处,所述引射器包含缩径管(3)和引射管(4),缩径管(3)和引射管(4)构成一体,缩径管(3)为漏斗形,漏斗口直径等于高炉煤气管道(1)内径,漏斗口固定在高炉煤气管道(1)的内壁上,引射管(4)与高炉煤气管道(1)内壁之间设有支架(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高了煤气混合的均匀性,避免了高炉煤气顶焦炉煤气的现象,提高了混合煤气热值的稳定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0567280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09 |
申请号 |
CN201620606446.3 |
申请日期 |
2016.06.21 |
申请人 |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莫坚强;李大亮 |
分类号 |
B01F5/02(2006.01)I;B01F3/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F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唐山顺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3106 |
代理人 |
杨全保 |
主权项 |
一种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混合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高炉煤气管道(1)、焦炉煤气管道(2)、支架(5)和引射器,高炉煤气管道(1)与焦炉煤气管道(2)垂直布置,且相互连通,引射器设在高炉煤气管道(1)内,且位于高炉煤气管道(1)与焦炉煤气管道(2)连接处,所述引射器包含缩径管(3)和引射管(4),缩径管(3)和引射管(4)构成一体,缩径管(3)为漏斗形,漏斗口直径等于高炉煤气管道(1)内径,漏斗口固定在高炉煤气管道(1)的内壁上,引射管(4)直径小于高炉煤气管道(1)内径,引射管(4)与高炉煤气管道(1)内壁之间设有支架(5)。 |
地址 |
064200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建设南路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