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爆米花机(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爆米花机(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制作爆米花的食品加工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90158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26
申请号 CN201630360945.4 申请日期 2016.08.01
申请人 绍兴市上虞冠格电器有限公司 发明人 肖桂山
分类号 31-00(10) 主分类号 31-00(10)
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代理人 吴开磊
主权项
地址 312000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丰惠镇永庆村西蒲